盗窃罪的对象,不动产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9 09:16:2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房地产会成为盗窃的目标吗

盗窃罪的对象,不动产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吗

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否只能限于动产,我国刑事立法尚未明确规定。我国学术界的一般理论认为,房地产不能成为盗窃的对象。[1]但少数学者认为房地产可以成为盗窃的对象。我们认为说房地产可以或不可以成为盗窃的对象是不科学的。在民法理论中,一般认为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改变其用途或价值的东西。其范围一般包括土地和土地上的固定物体。

我国《担保法》第92条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房屋、树木和其他土地上的固定物。”根据我国民法理论和《担保法》的规定,我曾经把房地产分为两类:绝对房地产和相对房地产。[2]绝对不动产是指绝对不可移动性,这将改变其性质、价值等。 比如土地和房屋。移动土地上的土壤,它就变成了土壤而不是土地。移动房屋上的砖和瓦成为建筑材料,而不是房屋。所谓相对不动产,是指根据所有权人的意志,在一定时期内的永久固定物或相对固定物。但是,它可以移动。一般来说,原值不会被损坏,或者移动后损坏不会很大。比如土地上的树木、庄稼和蔬菜。相对而言,不动产与动产区别不大,动产可以被视为动产,因此可以成为盗窃的对象。即使盗窃的对象仅限于动产国家,判例法也认为相对不动产可以成为盗窃的对象。这也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做法。还有关于司法解释的规定。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盗窃他人房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在这里,树木是相对的不动产,可以成为盗窃的对象。可见,一般来说,房地产不能成为盗窃的对象,显然是片面的。应该说,在不动产中,相对不动产可以成为盗窃的对象。至于绝对不动产是否可以成为盗窃的对象,这应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 第一,立法规定,如果立法明确规定了盗窃的对象,包括不动产,那么不动产就可以成为盗窃的对象;如果立法明确规定盗窃的对象是动产,或者立法具体规定了盗窃和占有不动产罪,则绝对不动产不能成为盗窃的对象;当法律没有规定盗窃的对象不包括不动产,也没有明确规定盗窃不动产的犯罪时,对于那些主要以秘密手段盗窃他人不动产的人也可以构成盗窃。例如,在修改刑法之前,有一个典型的案例,一个海外华人在大陆拥有几栋无人居住的祖屋,他的远房侄子背着海外华人把它们卖了,然后钱还给他挥霍掉了。当时,我国刑法理论中有人主张在这种情况下判处盗窃罪[3]。我们认为这是正确的。二是交易手段和财产占有的发展。随着社会和科技的进步,财产交易方式和财产占有状况也在不断变化。房地产交易的手段和形式也在不断发展变化。由于社会观念的变化,犯罪的自然手段也在变化。犯罪的科技手段也在不断改进。如果人们可以通过秘密手段转移房地产的所有权,那么房地产就可能成为盗窃的对象。因此,我们认为,在理论上,不能绝对地说房地产不能是盗窃的对象。但是,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相对不动产可以成为盗窃的对象,而绝对不动产一般不能成为盗窃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