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上海法院盗窃罪量刑指南,试行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9 09:07:41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上海法院盗窃罪量刑指南(试行)

盗窃罪,上海法院盗窃罪量刑指南,试行

上海高发诺。[2007] 197号

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实现量刑均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结合上海市法院对盗窃犯罪量刑的实践经验,特制定以下量刑指南。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的标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大”: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2000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盗窃家庭财物价值在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或者盗窃财物价值在8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为“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2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盗窃财物价值在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或者盗窃财物价值在8千元以上不满4万元的,是“数额巨大”。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万元以上,盗窃财物价值5万元以上,或者盗窃财物价值4万元以上的,是“数额很大”。

第二条盗窃公私财物1500元以上、盗窃800元以上、扒窃600元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二)盗窃残疾人、独居老人或者残疾人的财物的;

(三)劳动教养期间或者服刑期间盗窃的;

(四)在缓刑考验期、假释考验期或者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

(五)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

(六)盗窃行为在受到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后两年内被认定为盗窃的;

(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不良情形的。

第三条盗窃未遂的量刑标准如下:

(a)对于以大量公共或私人财产为盗窃目标的犯罪未遂者,可以适用与大量盗窃相对应的法律处罚范围;对于那些企图盗窃数额巨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的人,可以适用与盗窃数额巨大相对应的法律处罚范围。

(2)对于针对金融机构中大量财产的犯罪未遂者,可适用与大量盗窃相对应的法定处罚范围进行量刑;对于那些试图从金融机构盗窃大量财产的人,可以适用与大量盗窃相对应的法律处罚范围。对于那些企图从金融机构盗窃数额巨大的财产的人,可以适用与数额巨大的盗窃相对应的法律处罚范围。

(三)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比照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既遂犯判刑;盗窃国家级文物的,可以按照盗窃国家级文物罪的既遂定罪量刑。

第四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6万元以上,盗窃财物价值8000元以上,扒窃财物价值6000元以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8万元以上、盗窃财物价值4万元以上、扒窃财物价值3万元以上,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盗窃金融机构;

(三)逃窜犯罪的严重危害;

(四)造成受害人死亡、精神障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灾、医疗等资金和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七)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第五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6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盗窃财物价值8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财物价值6千元以上不满8千元的;无论是谁偷了公共的还是私人的

(一)盗窃毒销、淫秽物品和其他违禁品的,根据盗窃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判刑。对于盗窃鸦片200克以上不满500克,海洛因10克以上不满40克,或者有大量其他有毒物品的,或者盗窃淫秽录像带、光盘30多张,淫秽书刊50多本,淫秽扑克牌或其他淫秽物品60多张的,可以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

(二)盗窃剧毒物品或者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盗窃有毒物品、淫秽物品和其他违禁品的未遂,一般不作为犯罪论处。

第七条盗窃文物的量刑标准如下:

(一)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国家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