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出境的十二种情形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9 09:02:3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限制出境的法律规定

限制出境的十二种情形

《出入境管理法规定》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中国公民可根据通报备案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禁止、限制、控制出境的措施。

一是当事人有未执行民事案件的,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或问题)执结之前,不得离境;

二是人民法院可作出限制出境协助执行通知,责令当事人不准出境,并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注明不准出境的原因;

三是人民法院未能扣留其身份证或者护照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吊销其证件,或请公安机关宣布作废;

四是对未持有护照或者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可要求公安机关在限制出境期限内不予批准通报备案对象的出国(境)申请;

五是如未能扣押被限制出境人员的证照,需在边防检查站阻止出境的,可要求公安、边防机关协助边控。

控制措施主要有哪些

掌握出入境动态、阻止出境、阻止出境且扣留证件、阻止入境、阻止入境且扣留证件、扣留人员。对需要掌握出入境动态的边控对象,控制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对需要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的边控对象,控制期限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人们出入境要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不能违法出境。如果出境的当事人有未执行民事案件的,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或是问题没有执结之前,不得离境。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