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窃取别人微信聊天记录,利用微信转账窃取银行卡内资金的定性
【案情】
2016年1月28日凌晨,被告单身海员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受害人的微信农业银行卡上的5000元钱转入受害人郑维维住所昆山市玉山镇义和园9号楼10号车库的微信账户。郑维维睡着后,擅自使用受害人的手机,使用受害人的微信在线登录机、已知的开机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删除了受害人手机上的微信转账记录,提取了消费款。1月30日,被告,一名单身海员,被警方抓获。被捕后,他如实供认了犯罪事实,并与受害人达成了刑事和解,从而获得了谅解。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单身海员信用卡诈骗罪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裁判】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认定,被告是一名单身海员,利用微信转账非法持有他人钱财,其行为构成盗窃。被告是一名海员,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与受害人达成了刑事和解,依法从轻处罚。据此,被告因盗窃被判处2000元罚款。
宣判后,作为单身海员的被告没有上诉,公诉机关也没有提出抗议。现在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评析】
本案中有争议的问题是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信用卡欺诈或盗窃。
1.绑定到微信钱包和微信支付密码的银行卡的属性标识。微信支付包括余额支付和快速支付。用户打开微信客户端,在微信钱包中添加银行卡,并输入银行卡号码。系统将自动识别开户银行和银行卡类型。之后,银行预留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预留手机号码等。填写,《用户服务协议》签名,手机验证,设置不同于银行卡取款密码的微信支付密码。以上信息经微信或开户银行验证后,即可实现现金支取、消费、转账等快速支付功能。
根据《刑法》第177条的规定,信用卡信息是指发卡银行在发行信用卡时使用专用设备写入信用卡磁条的数据,用作识别合法用户的终端,如POS机和ATM机。它是一组与发卡银行代码、持卡人账户、账号、密码等相关的加密电子数据。本案被告获得了受害人的微信账户信息和微信支付密码。微信账户包含一个微信钱包,里面有受害者绑定的银行卡信息。因此,有一种观点认为这些数据构成信用卡信息。但是,从微信支付功能的开通过程和开通时输入的信息可以看出,虽然微信钱包绑定的银行卡信息包含发卡银行名称、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等数据,但绑定成功后再次开通时,微信钱包会隐藏其他填写的信息,除了银行名称、卡类、 以及银行卡号码的后四位数字,其他人不能通过微信客户端直接获取。 另外,绑定时设置的微信支付密码不同于发卡银行设置的银行卡取款密码,实际上是资金委托管理密码。因此,被告获得的上述信息非常有限。它既不是发卡银行写入银行卡磁条中的用户信息,也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银行卡加密电子支付卡的特征,即一套完整的加密电子数据,包括发卡银行代码、持卡人账户、账号、密码等。因此,它不属于信用卡信息数据。
2.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首先,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现金存取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微信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与相应银行签订合同,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的接口和渠道服务,实现收款人和收款人之间的货币转账和网上支付结算服务。微信不是金融机构。微信提供的支付平台微信钱包在刑法上不是信用卡。其次,绑定到微信钱包和微信支付密码的银行卡信息不是信用卡信息,被告的行为不构成非磁性交易型信用卡欺诈。最后,微信支付密码不是银行卡取款密码,而是微信与银行之间的协议以及绑定银行卡时的授权。银行卡肯定会支付。
银行付款指令来自微信,被告与银行卡没有直接联系。在付款过程中,银行没有任何理解错误或被欺骗。被告的行为没有扰乱银行的信用卡管理秩序,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3、被告的行为构成盗窃。在侵犯财产罪中,区分该罪与其他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获取财产的手段或方法。盗窃罪获取金钱的方式是秘密盗窃,即行为人通过认为自己不会被受害人发现的手段秘密窃取财产。本案中,被告利用已知的开机密码,在受害人熟睡时擅自打开受害人的手机,发现受害人的微信客户已在线登录,然后利用其获知的微信支付密码,将受害人微信钱包绑定的银行卡中的钱转入其微信账户,并删除受害人微信客户的转账记录,以防受害人发现,然后进行取现消费。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交通事故鉴定医疗终结时间期限是多
-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
- 广州积分入学明细没有社保可以申请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规
- 口头买卖合同的代理词怎么写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有什么程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
- 老师诱奸女童未遂判多少年(诱奸未满
- 开车撞死人赔多少钱(开车撞死人逃逸
- 交通事故全责需要赔折旧费吗( 交通
- 暂扣驾驶证最快恢复需要多久(暂扣驾
- 酒驾撞死警察怎么量刑(酒驾摩托车会
- 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多久出来(意外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没有
- 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规定多少钱(赡
- 法律规定给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非婚
- 离婚诉讼费什么情况可以不拿(何种条
- 收养孩子必须是已婚吗(收养孩子后再
- 家庭暴力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家庭
- 分居满一年可以申请离婚吗(分居满一
- 儿子不给赡养费怎么告(儿子不赡养老
- 离婚了孩子赡养老人是否有法律规定
- 二审交通事故开庭流程详细步骤(立
- 交通肇事罪怎么争取谅解书(交通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