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8 10:11:2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刑事判决

什么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公诉机关,陕西省Xi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张某,男,1949年6月2日出生于陕西省Xi市。汉族,大学学历,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副主任(副主任)。他住在Xi市长堰堡星园社区杨家村第三退休中心1号楼2单元4单元东门。2004年6月8日,他因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被Xi公安局拘留。同年6月22日,他被依法逮捕。他目前被拘留在Xi市的拘留中心。

辩护人许、车晓刚,陕西再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4年9月24日,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起诉被告人张。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举行公开审理。Xi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检察官和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及其辩护人许、车晓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审理过程中,本院报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将审理期限延长一个月。审判现已结束。

Xi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1)受贿罪:1。2003年3月,被告人张担任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体彩中心)副主任期间,体育彩票承销商(另行办理)对被告人张表示感谢,并要求其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承销即时体育彩票。他到被告张家中,给了张3万元现金。

被告张于同年8月收到该笔款项并存入其在招商银行的个人信用卡。9月23日,这笔钱被提取出来,用于支付个人集资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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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4年春节前夕,为了得到被告人张的照顾,以拜年的名义到被告人张家中给了张一万元。被告张于1月31日将1万元存入其招商银行信用卡。(二)滥用职权罪:被告人张作为省体育彩票中心副主任,在省体育彩票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上,未经研究,越权修改发布了陕体彩票(2002)83号文件。文件规定,省体育彩票中心聘请杨永明成立专职体育彩票销售团队,负责2003年各城市的即时体育彩票销售工作。要求市体育局和体育彩票管理站积极配合。如果成本可以降低,就可以降低或免除。如遇不可抗拒的费用,由当地公益金支付。该文件已分发给全省所有市体彩管理站,并抄送各市体育局执行。2003年1月至2004年2月,被告张明知为个人承销商,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他代表省体育彩票中心,与杨永明签订了两份《中国体育彩票即时销售和承销合同》。杨永明分别在2003年和2004年承销了1500万元和1800万元的即时彩票。2003年5月,被告人张知道既不是省体育彩票中心工作人员,也不是竞聘工作人员,在未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的情况下,同意在省体育彩票中心宣传栏制作并公布的“直销主管”称号。从那以后,杨永明就用这个头衔在全省销售即时体育彩票。2003年1月,当提出拥有彩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罚没奖金时,被告人张、贾安庆(另行处理)明知罚没奖金应归国家所有并纳入公积金管理,但超越其权限同意。此后,被告人张在多次相关会议上明确表示,各城市销售即时体育彩票过程中产生的弃奖属于所有。2004年1月,延安、榆林地区在销售即时体育彩票的过程中,产生了40多万元的罚没收入。延安体育彩票站站长(另行办理)和省体育彩票中心发行部副部长(另行办理)根据张某、贾安庆的要求,将福费廷给了个人,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04年3月,xi市人民政府批准Xi市体育局和陕西省财政厅批准陕西省体育彩票中心在Xi发行6000万元的即时体育彩票。被告人张受省体育彩票中心委托,代表省体育彩票中心履行监管职责,担任指挥部副总指挥。在彩票销售过程中,被告人张放弃监管职责,负责大奖的颁发、中奖彩票的签注和保管等程序。对于孙成贵(另一个案例)和杨永明雇佣的其他人。他既没有督促具体监管人员履行职责,也没有提出整改意见。因此,体育彩票销售过程中的监管是无用的,导致杨永明和孙成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