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故意杀人和间接故意杀人区别,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的区别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7 11:09:1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刑法理论将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这有助于实践者理解故意犯罪的主观复杂性。直接故意杀人和间接故意杀人,由于不同的认知因素,尤其是意志因素,影响和决定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行为的客观危害程度是不同的。在大多数情况下,直接意图比间接意图对社会更有害。

直接故意杀人和间接故意杀人区别,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的区别

推荐阅读:怎么提供故意杀人罪证据,故意杀人罪证据有哪些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对直接故意犯罪的量刑一般应重于间接故意犯罪。因此,区分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应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的正确区分:

其一,在认识因素上,对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认识在程度上有所不同.直接故意杀人可以是犯罪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导致受害者死亡的结果,也可以是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受害者死亡的结果。例如:甲想杀死乙,用枪打中了乙的胸部,导致乙当场死亡。尽管甲知道他的行为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乙的死亡,但他仍决心追求乙的死亡结果。a的态度是直接的意图。甲知道,就认知因素而言,他的行为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乙的死亡。间接故意杀人只能在犯罪人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实施,并且不存在犯罪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可避免地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足以确定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必然会导致他人死亡,就可以排除行为人构成间接故意人的可能性,而行为人只能构成直接故意杀人。在我国的刑法理论中,有人认为在间接故意的认知因素中也存在着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必然会产生有害结果的情况。作者认为这种观点是有争议的。因为间接意志因素的特征是允许有害结果发生,如果行为者知道他的行为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有害结果。对于这种有害结果的发生,不可能有“自由放任”,也就是说,让它去,并把有害结果的发生控制在它的意志之内。

 其二,在意志因素上,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对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显然不同.在直接意图中,演员希望是积极的,并追求他人的死亡。

推荐阅读:怎么提供故意杀人罪证据,故意杀人罪证据有哪些

在这种心理控制下,行为者会想尽一切办法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积极甚至顽固地达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导致他人死亡。在间接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人对他人死亡持放任态度,而不是抱希望的态度。自由放任意味着采取一种让结果发生或不发生,随它去的态度。在自由放任心理的控制下,行为者不会想尽一切办法排除障碍,积极追求或争取他人的死亡。例如,为了避免法律调查,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将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受害者拖到野外,并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抛弃他们,从而导致受害者在没有及时治疗的情况下死亡。因此,不同的意志是区分直接故意杀人与间接故意杀人的关键。间接故意杀人在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演员追求直接故意杀人的犯罪目标,同时让另一个受害者死去。例如,如果甲想毒死他的妻子乙,当他的妻子正在吃一顿美餐时,他会把有毒的药物放进她的碗里。a还预见到了他妻子的心理态度,即当她给孩子们下毒时,她可能会给他们下毒。

事实上,当妻子吃了有毒的食物时,她也喂了孩子几次。结果,母亲和孩子都死于中毒。在这种情况下,a知道他的妻子必须在中毒后进食并死于中毒,并积极追求这样一个结果的发生。他妻子的死亡结果无疑是直接故意杀人。然而,A对孩子死亡的心理态度是不同的。他预见的是孩子中毒死亡的可能性,而不是必然性。他不希望孩子的死亡结果发生,但为了达到杀死妻子的结果,他有意识地放任自流。这完全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的特征,应当构成间接故意杀人。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