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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司法局:职务侵占罪公安局会立案吗,侵占罪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
一、侵占罪公安局会立案吗?
如果是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不予处理,自行到法院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他人代为保管的财产被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返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占有他人遗失物、埋藏物,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此罪,告以处理。
二、侵占罪起点数额
侵占罪的起算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的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是侵占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从违法到犯罪的分界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只能由侵占大量财物构成,那么如何确定大量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的起数为准为宜,也有人认为起数可以指贪污罪。
司法解释标准10000,有的地方备案标准5000。
由于财产价值随着磨损和市场波动而变化,价值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个是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等数量的房产所需要的钱数;
二、折旧价值,即按一定折旧率计算的财产价值。行为对象的价值原则上应根据行为人拒绝返还或自首时的重置价值确定。
三、公安局可以立案的情形
立案条件是指决定立案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是判断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及时审查检举、控告、举报、自首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这项规定表明,立案必须有两个条件: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存在是指有客观真实证据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既遂。但这并不意味着证明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而不应该是侦查人员基于估计和推测得出的结论。
这里的“犯罪事实”,主要是指已经发生犯罪事件的事实,即有犯罪的对象和客观要件;但是,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认定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调查的问题。所以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足够的程度,也不要求查清犯罪分子,更不要求查清所有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2.法律条件,也就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侦查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有害的行为,应当受到处罚。只有在犯罪事实确实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能立案。
以上是关于公安局是否会立案贪污罪的相关信息,由整理。由于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侵占罪属于刑事犯罪,需要告知才能处理的案件,一般不由公安机关立案,直接由人民法院受理。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寻法网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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