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司法局:侵占罪亲告,侵占罪告诉处理的程序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7:43:0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三款规定,侵占罪只有在被告知的情况下,才予以处理。也就是说,国家司法机关采取不忽视侵占罪的原则,只有在被害人告知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才能开始对侵占罪犯罪人的刑事诉讼活动进行调查。因此,在讲述侵占罪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告知主体。

一般情况下,侵占罪的报案人应该是被害人。但是,如果被害人因受胁迫或者恐吓而无法告知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属也可以告知。

(二)、告知对象。

莆田司法局:侵占罪亲告,侵占罪告诉处理的程序

被害人应该告诉谁侵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检举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举报、控告和举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主管部门处理。被害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告知的,视为告知。

(3)侵占罪的诉讼形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贪污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不属于公诉案件范畴。因此,贪污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按照自诉案件的审判程序进行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