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7:42:2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其范围涵盖了除可能被判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而该规定又恰恰几乎是任何一个案件都可以套用的。也正是因为法律规定的模糊性,实践执行中才存在诸多的不确定因素。

比如说,多数情况下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而经办机关却认为不符合。也就是说,大家适用的同一法律标准,却能得出两个不同的结论,这就是我国目前刑事案件辩护中的一个极大的怪现象。

然而,根据律师多年刑事辩护经验及司法实践探索,其实办理取保候审亦不是没有规律可循。以下仅就一些相对有可能被取保候审的情况予以介绍:

(一)非暴力犯罪的。相对于暴力犯罪而言,盗窃、诈骗等非暴力犯罪的案件在办理取保候审时更容易一些,而像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则很难取保;

(二)可能判处管制、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实践中,90%以上的被告人,如在审判时能够被取保候审,一般情况下可能会被判缓刑,无需服役实刑。所以,司法实践中,有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也很难取保候审。

(三)存在重大疾病,严重危及生命健康的。司法实践中,以这个理由申请取保候审的,只有严重到危及生命健康的,才会批准取保候审。

(四)怀孕的妇女。

(五)事实清楚且犯罪嫌疑人认罪的。如果不认罪,一般很难取保候审。

(六)财产案件,退赃,积极交纳罚金的。

(七)人身损害案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争取到被害人谅解的。

在司法实践中,以上条件仅仅是作为参考。在具体的案件中,案情往往是比较复杂的,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应变。

本律师认为,在刑事案件辩护中,沟通是非常重要的,与经办人员及经办单位的沟通、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沟通、经允许并与被害人的沟通等,只要能协调好各方的关系,取保候审其实并不是很难。

以上就免费律师咨询平台频道为大家提供关于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相关知识整合分析,了解更多关于法律资讯、法律常识、法律法规相关内容,请关注法构全国律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