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司法局:职务侵占罪数额,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7:38:4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自己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广安司法局:职务侵占罪数额,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注册为企业并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如工厂、矿山、商店、宾馆、饭店等服务业。

2.行为人必须有利用职务之便,大量侵占单位财物的行为。“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贪污、盗窃、欺骗或者其他方法非法侵占本单位财产的行为。比如公司经理把本该属于自己单位的财产收入转移到自己的个人账户或者私自给别人;会计人员不会把公司的收入占为己有等等。利用职务之便主要是指行为人利用其在单位的职务所形成的便利,将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

3.主观上,行为人是故意,犯罪目的是非法侵占单位财产。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侵占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