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误判国家赔偿标准怎么确定的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7:30:4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刑事误判国家赔偿标准怎么确定

刑事误判国家赔偿标准怎么确定的

刑事误判国家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例如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造成当事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

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刑事案件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1、赔偿请求人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2、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法受理案件。

3、赔偿义务机关关对案件进行审理。

4、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5、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6、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由此可见,刑事误判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国家赔偿标准也不一样,误判行为有可能造成当事人死亡这样的严重后果,比如当事人已经被执行了死刑,这时候赔偿义务机关除了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之外,对于死者生前扶养的这些无劳动能力人,还要支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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