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若干问题的理解与适用法律法规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7:30:3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关于刑事赔偿依据是什么

刑事赔偿若干问题的理解与适用法律法规

刑事赔偿依据是《国家赔偿法》。

1、《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依照不同的情况分别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部门。

具体而言,中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按照下列原则予以确定:

⑴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⑵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⑶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⑷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⑸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作出上述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属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1)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2)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

二、国家赔偿的特征有哪些

第一,国家承担责任,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国家赔偿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由国家承担法律责任,最终支付赔偿费用,由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具体赔偿义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务人员并不直接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履行赔偿义务。

国家是抽象主体,不可能履行具体的赔偿义务,一般由具体的国家机关承担赔偿义务,因此,形成了“国家责任,机关赔偿”的特殊形式。

不过,不能由此把国家赔偿等同于机关赔偿责任。

第二,赔偿范围有限。

是一种有限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国家赔偿的范围,也明确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情形。

第三,赔偿方式和标准法定化。

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支付赔偿金,辅助方式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赔偿标准因侵犯的对象和程度的不同而变化,且赔偿数额有最高限制。

第四,赔偿程序多元化。

国家赔偿的另一显著特点是赔偿程序多元化,不仅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适用不同的程序,而且同样是行政赔偿,受害人可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还可以单独提出。

刑事赔偿本身就属于国家赔偿,除了刑事赔偿之外还有行政赔偿。

刑事赔偿的主体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具体要看是哪个部门侵犯到了个人的合法权益,像是是公安机关错误查封公民财产的,由公安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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