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司法解释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7:11:4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生产伪劣兽药罪的主体与客体

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司法解释

1、生产伪劣兽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生产伪劣兽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主体和客体的区别与关系

1、主体和客体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

2、客体制约主体,主体又能动地反映客体。

3、主体和客体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4、主体与客体又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

5、主体与客体之间还有价值关系和审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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