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不足1000派出所如何处理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6:47:2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法律上规定的盗窃刑事拘留多少天?

盗窃不足1000派出所如何处理

盗窃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涉案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盗窃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偷窃也是《刑法》规定的刑事犯罪行为,但一般偷窃数额较大的,也会被定义为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

盗窃行为不构成盗窃罪的,要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有两种处罚意见,一个是处五到十天的拘留,另一个是处十到十五天的拘留;盗窃行为认定为盗窃罪之后,有三种处罚意见,要按照盗窃财物的具体金额进行决定,这项罪名属于公诉案件,需要由检察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