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为什么没有认罪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0 20:48:3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犯罪人员自首需要证据吗 报案后,有人自首,还是需要取证,因为单有嫌疑人口供,没有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揭发检举)。 在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 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二、自首认定的条件有哪...

一、犯罪人员自首需要证据吗

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为什么没有认罪

报案后,有人自首,还是需要取证,因为单有嫌疑人口供,没有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的口头供述(包括对其他人的揭发检举)。

在中国,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

口供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一种证据。

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二、自首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1、自首投案的方式和动机。

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罪自动投案的自首,犯罪分子虽有投案的诚意,但由于伤病不能投案的而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首先信电投案的等一切方式,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和出于何种动机都属于投案自首。

至于被公安机关,群众围攻,走投无路,当场投案的,以及经司法机关传讯,采取强制措施归案的,都不是自动投案。

2、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这是自首的本质特征。

犯罪分子供述的必须是自己实施并由自己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自首时,不仅要求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且要交待所知的共同犯罪,如果是主犯必须揭发同案犯的罪行。

否则,不构成自首。

如果犯罪人交待的是自己耳闻目睹的他人的罪行,是检举揭发,而不是自首。

犯罪人如犯数罪的,投案时只交待了一罪,则可视为这一罪有自首情节。

如果数罪中的一罪已被发觉,犯罪人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或被判决以后,又将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的其他罪行供述出来,对其交待的部分罪行可以视为自首。

犯罪分子如果只交待次要罪行,隐瞒主要罪行,或者以虚假情况,掩盖其真实罪行,都不能认定为自首。

3、犯罪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

犯罪人主动的听候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是衡量犯罪人是否悔改的重要表现之一。

如果投案后,又逃脱司法机关对他采取的强制措施;

或仅以电信方式交待罪行,久不归案的;

或偷偷把赃物送到司法机关门口,不肯讲明身份;

这些明显是不愿接受国家的制裁的表现,不能以自首论,只能视为悔罪的一般表现。

犯罪分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为自己进行辩护,提出上诉,或更正和补充某些事实的都是允许的,可不能视为不接受审查和追诉。

综合上面所说的,自首就是属于主动的供出犯罪的罪行,但对于自首也是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给出最后的判决,而且存在自首的情节一般还可以减轻当事人的刑法,所以,案件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最主要的就是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保障案件是公平、公正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