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
本文由法务吧整理,将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赔偿,其它医疗事故赔偿知识相关内容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具体包括其它医疗事故赔偿知识法律咨询,其它医疗事故赔偿知识法律知识,其它医疗事故赔偿知识律师。
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陕西省统计局公布的2016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显示】:
1.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40元。
2.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96元
3.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369元
4.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568元
备注:该标准不适用于工伤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
一、医疗费:
(一)概念: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二)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
(三)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注意以票据为准)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
(一)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二)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
(三)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三、护理费
(一)概念: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只发生在某些程度的人身损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的发生是必须的.
(二)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
(三)计算标准: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区别对待: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注:西安市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以100—150元为标准。
四、交通费
(一)概念: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2条
(三)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五、住宿费
(一)概念:住宿费是指在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有必要到外地进行治疗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招待所等地所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三)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130元(省内)/150元(省外)×住宿时间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概念: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有权要求的补助.在受害人缺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二)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三)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省内)/50元(省外)×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
(一)概念: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
(三)计算公式: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八、残疾赔偿金
(一)概念: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二)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
(三)计算公式:
【60以下】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系数
【60--75】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伤残系数
【75以上】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伤残系数
【具体伤残赔偿数额如下】:
1、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0%
二级伤残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90%
三级伤残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80%
四级伤残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70%
五级伤残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
六级伤残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50%
七级伤残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40%
八级伤残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30%
九级伤残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20%
十级伤残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
2、农村居民:
一级伤残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二级伤残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90%
三级伤残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80%
四级伤残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70%
五级伤残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
六级伤残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50%
七级伤残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40%
八级伤残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30%
九级伤残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20%
十级伤残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一)概念: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
(三)计算公式: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十、丧葬费
(一)概念:丧葬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失去生命,受害人的亲属为了处理其丧葬后事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法律依据:
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
十二、被抚养人生活费
(一)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
(二)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
(三)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没有其他抚养人的,抚养费应当由赔偿义务人承担
【18以下】生活费赔偿额=(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实际年龄)×伤残系数
【18--60】生活费赔偿额=(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伤残系数
【60--75】生活费赔偿额=(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实际年龄-60)]×伤残系数
【75以上】生活费赔偿额=(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伤残系数
2、被抚养人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抚养费用
3、被抚养人为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十三、死亡赔偿金
(一)概念:死亡赔偿金是指在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一定赔偿费用.
(二)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16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
(三)计算公式:
【60以下】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60--75】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
【75以上】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十四、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概念: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二)法律依据:1、《侵权责任法》第22条
2、《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警惕假律师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