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小费合法化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6 02:24:0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不论是报的旅行社还是自由行,很多人在景区都会找一个导游带领自己以便能更好的了解到风景名胜。导游的导游费一般会在一开始就说好,如果有签合同的话,那么在合同中也会说明哪些是收费项,如果在旅游的过程中,导游向游客索要合同之外的费用的话,属于违法的行为。

导游小费合法化

在我国的旅游法中明确说到了旅游过程中导游索要小费的情况。导游与旅行社合作,共同为游客提供旅游相关的服务,游客和旅行社都会支付一定的费用给导游,而且在游客与旅行社的合同中,会明确要支付的费用,这些费用已经包含了旅途中所需要支付给导游的全部费用,除了一部分景点的费用需要再自行支付。如果导游存在小费情况,那么也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写出该导游的小费价格,需要交小费的时间,这些费用都应该在出游之前协商好,不能在游览观光的过程中再突然提出。不论合同中是否有写明小费情况,一旦导游在旅行途中向游客索要小费,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要从事导游工作,必须得有导游证,在工作时需时刻佩戴,工作过程也应该遵守职业道德,对旅游的习惯和信仰表示尊重,并且有义务向游客普及景区的注意事项和行为规范,如果旅游景区存在一些风俗,导游也应该提前告知游客,以免触犯禁忌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导游在接受游客和旅行社的任务后,应该严格的安排旅游行程,不应该自行随意变更旅游行程或者选择旅游活动,更不能向游客索要合同外的费用,强制消费等。因此,如果导游向游客索要小费,那么游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