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草专卖零售活动管理的通知
发文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
文 号:郑政文[2003]325号
发布日期:2003-12-29
执行日期:2003-12-2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烟草市场秩序,加强烟草专卖零售活动管理,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烟草专卖零售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烟草专卖零售经营活动的,必须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二、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活动的经营者, 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个人,直接用于经营的资金,城镇经营者不少于 10000元,乡政府所在地经营者不少于5000元,农村经营者不少于300O元;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直接用于经营的资金,城镇经营者不少于50000元,乡政府所在地的经营者不少于20000元,农村经营者不少于10000元;
(四)符合市或县(市)、上街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的要求;
(五)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两次以上以及拒绝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或者以暴力抗拒烟草专卖执法的,不得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三、市或县(市)、上街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烟草制品零售点总量控制在总人口的3‰以内;
(二)根据当地人口、交通及消费等情况,合理确定烟草制品零售点之间的间距,除商业繁华地段外,烟草制品零售点之间的间距原则不得少于50米;
(三)农村烟草制品零售点按人口每500人设1个;
(四)综合性农贸市场、集贸市场烟草制品零售点按摊位每100个设1个;
(五)经营场所应当与住所分开;
(六)中、小学校园内及校门外两侧各100米以内不得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
四、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市或者县(市)、上街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page]
(一)书面申请;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
(三)经营用房的产权证明或者其他合法证明,经营用房属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和房屋租赁证;
(四)相应的资金证明。
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符合前款规定要求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五、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作出决定前,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工作人员进行。
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制作书面决定书,将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公布。
六、申请人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经营活动。
七、大中型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娱乐场所以及连锁经营的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按一店一证的原则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八、因数量限制,同一地段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均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九、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5年,自发证之日计算。
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的有效期限少于5年的,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不长于经营场所使用期限。
十、禁止转让、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十一、凡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与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依法诚信经营责任书。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烟草专卖零售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经营活动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警惕假律师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