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厂商干扰下载安装第三方app涉嫌侵权吗?从公益诉讼角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6 02:10:0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手机厂商对第三方app设置障碍,手机厂商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手机厂商应对消费者承担什么样的法律义务和责任?针对此类问题,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如何从保护消费者利益角度规制手机厂商的行为?

手机厂商干扰下载安装第三方app涉嫌侵权吗?从公益诉讼角度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这4个方面的内容,既是研讨会的主题,又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需要解决的难题。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举办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共治体系研究课题”系列研讨会在京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代表共商规制手机厂商干扰App下载安装、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道。

  干扰下载安装第三方App涉嫌侵权

  近年来,消费者在某些安卓品牌手机上安装App时经常出现一种怪象:从手机自带应用商店下载安装App时畅通无阻,但从第三方渠道下载安装时,却经常遇到安装过程冗长、强行检测和确认风险、强行要求输入账号密码才能继续安装、擅自结束App安装进程等情形。从消费者投诉和课题组调研可见,手机厂商上述行为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将消费者引导到手机自带的应用商店中下载App,由此其可以获得随之产生的广告收入和高额的用户游戏充值分成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北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严方认为,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享有的基本权利。手机厂商为消费者设置障碍,源自巨额利益的驱动,“如果消费者下载了手机自带应用商店的App,手机厂商会获得对应的用户游戏充值分成及广告收入。”

  “手机厂商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涉嫌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中国消费者协会监督部主任张德志说,市场的发展不能建立在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基础之上,手机厂商还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可以围绕3部法律相关条款对其予以规制。

  在司法部全面依法治国研究中心研究员高航看来,手机厂商对下载安装第三方App设置繁杂步骤和障碍,让用户产生不便,构成了对用户、对其他应用商店以及对App所有者的侵权。这一现象是法治大环境下的一个小方面,但推动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可以撬动整个社会的法制环境和权益保护的改变。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程啸认为,手机厂商故意针对消费者设置诸多障碍,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构成对App的商业诋毁,导致数字服务市场的不正当竞争或垄断,面对这种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建议有关部门从完善立法的角度,明确手机厂商行为边界。

  多方发力让手机App市场百花齐放

  在研讨中,多名专家均提到了一个关键词语:公益诉讼。

  张严方说,很多手机厂商在对第三方App设置障碍的同时,还大力推荐自带应用商店,可能会造成同一软件或同类型软件的重复下载,浪费消费者手机流量和时间,也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权益,亟待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相关政府部门及时介入,通过公益诉讼等形式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可以从公益诉讼角度出发,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高航建议,相关部门还应该加强法规宣贯,强化手机厂商行为自律。

  “规制限制消费者下载安装App的行为,需要消协组织等做好消费者的事前消费教育,事中的消费监督以及事后的消费维权工作,提前做好舆论监督引导,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曝光。”中国消费者协会政研部干部徐江说。

  “我们倡导科技向善,不能牺牲消费者的便利,影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晓军说,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讲,在就此类问题进行投诉时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维权难度较大。他认为,从促进App高质量的角度出发,有关部门应推动手机应用市场多样化发展,推动市场竞争百花齐放,让第三方App能得到充分发展,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大的便利、更好的服务。

  对第三方侵权可以直接起诉吗?

  法律分析:如果第三方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获得救济。但必须注意的是,具体的侵权事实和证据必须充分,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民事主体因非法行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第三方侵权财产损失是怎样计算的

  《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依据本法第二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包括对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等的侵害,本条是指对侵害他人财产权益所造成损害的计算。财产权益是民事权益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物权、知识产权、股权以及虚拟经济中的财产权利等具有财产性质的权益。

  (一)侵害他人物权的财产损失计算

  侵害他人物权,是侵害他人财产的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表现形态,包括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动产等财产进行毁损,致使该财产的外在形式、内在质量遭受破坏,甚至完全丧失,直接影响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如汽车被撞坏、古董花瓶被摔碎、家用电器被烧毁、建筑物被毁坏等。因侵权行为导致财产损失的,要按照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也就是以财产损失发生的那个时间,这个财产在市场上的价格为计算标准,完全毁损、灭失的,要按照该物在市场上所对应的标准全价计算,如果该物已经使用多年的,其全价应当是市场相应的折旧价格。例如,一辆已经开了五年的汽车被毁坏,其全价应当是二手车市场与该种车型及使用年限相对应的价格;财产部分毁损的,应当按照由于毁损使该物价值减损的相应的市场价格标准计算。如果该财产没有在市场上流通,没有市场的对应价格,可以其他方式计算,包括评估等方式。如家传的古董,没有市场价格,就可以按照有关部门的评估价格计算。

  一般说来,市场价格会有上升或下降的可能,一个侵权案件审判终结需要一段时日,如果对于价格标准不作确定,则可能在司法实践中引起混乱,侵权行为发生时、诉讼开始时、诉讼终结时等都可能成为法官考虑的时间点,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不同的时间点可能赔偿的数额就会不同。为了避免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规则运用上的不统一,本条明确了对财产损失的计算标准,规定以财产损失发生的时间点计算赔偿价格,这个确定的时间点通常也就是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

  第三方侵权财产的计算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法律支持,但是具体的细节处理需要有关的法律程序进行合理的解释,所以自己要积极的就获悉有关的法律规定,这样就可以合理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在问题的解决过程中,需要合理的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