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这十项费用需要在的计提前做税前扣除吗?
问题1
本公司本年度购买古董字画2000万元,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对于每年100万元的折旧费用,我们是否可以允许税前扣除?
回复:购买古董书画,在持有前夕不能进行折旧和税前扣除,其投资成本只能在处置时税后扣除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17号公告)规定:“企业为收集、陈列、保存、鉴赏而购买的文物艺术品,作为投资性资产进行纳税处理。文物艺术品持有前夕发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不得税后扣除。“
问题2
去年年底,我企业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拖欠时间较长。去年提取的100万元坏账准备能否税前扣除?
回复: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后扣除,期末结算和支付时需进行纳税调整。
参考文献:
1.《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款规定,未经批准的预备费不得税后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5条规定,第10(7)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项所称未经批准的预备费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和风险准备的预备费支出图片
问题3
无发票的固定资产折旧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复:无发票的固定资产折旧不能税前扣除。但在建工程未结算工程款且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将折旧暂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如果最终结算时未取得发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也可按规定暂计固定资产折旧,允许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后计税依据的确定”在取得发票之后和固定资产投入使用12个月之后作为参考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后,如果项目资金尚未结清,尚未取得全额发票,可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将折旧暂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在取得发票后进行调整。但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之内进行调整。". 图
问题4
去年12月计提的60万元工资,今年企业所得税汇出后未实际支付。2020年60万元的工资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回复:汇款后未实际支付的60万元工资,2020年不能税前扣除。
参考: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税后扣除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企业在年度决算和付款结束后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应计年度工资和薪金,可以按照规定在付款年度扣除
问题5
去年应计费用。如果在本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未取得发票,是否可以在2020年税前扣除?
答复:2020年不能税前扣除。
参见审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企业提供本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有效凭证的时间,企业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金额计算;但是,在最终结算时应补充成本和费用的有效凭证。
问题6
如果福利费只是提取的,而不是实际发生的,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后扣除福利费?
计提的会计处理:
借方: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20万元
贷方: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20万元
答复:计提当年不可税后扣除。
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40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允许扣除。“
问题7
企业已累计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60万元,尚未实际缴纳。允许税前扣除吗?
会计处理:
借方:管理费用-60万元补充保险
贷方:应付职工薪酬-60万元补充保险
回复:企业已提取但未实际支付的相关补充保险费用60万元,税前不予扣除。
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相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工作或就业的全体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在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5%的标准之内扣除员工工资总额;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问题8
2019年,企业累计工会经费60万元,未实际拨付。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会计处理:
借方:管理费用-工会经费60万元
贷方: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60万元
答复: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必须是企业实际发生的部分。帐面之上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在纳税年度之内不得税后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规定,企业拨付的职工会经费之中不超过工资总额2%的部分,允许扣除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后扣除企业所得税证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4号、第41号公告;第一条自2010年7月1日开始,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之中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后扣除。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征收工会经费出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公告;自2010年1月1日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和第41号,关于委托税务机关征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有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收缴证据的,可以依法税前扣除
问题9
企业a属于矿业。2019年计提安全生产费100万元,当年未实际缴纳。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会计处理:
借方:生产成本100万元
贷方:预提费用-安全生产费用100万元
回复:2019年,当企业预提安全生产费用时,由于费用没有实际发生,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增加100万元。2020年,企业实际支付的安全生产费用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后扣除。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之中有a105000个纳税调整项目,相应的纳税调整在;跨期扣除项目”之中进行详情第26行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矿企业维修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6号公告)规定:“煤矿企业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和高风险行业企业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收入性费用的,可以在税前直接扣除,作为当期费用;属于资本性支出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企业按规定计提的维修费用,在税前扣除简单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在税前扣除。
问题10
企业2020年累计职工教育经费60万元,尚未实际使用。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会计处理:
借方:管理费用-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贷方:应付职工工资-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答复: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可从税前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计提但未实际用于培训的职工教育支出,不从税前扣除。
参考文献: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所得有关的合理费用。
2.根据《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费用之中不超过扣除标准(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并在之后纳税年度扣除。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物业是否有权断水断电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北京限价房可以买卖吗
- 二房东和大房东没签合同又转租了合
- 二手房资金监管流程是什么,二手房
- 影响钱袋子的八件大事:央行降息房贷
- 有案底会影响政审吗?案底可以消除吗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成都市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能不能相抵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买卖二手房应该审查的事项有哪些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农村产权交易细则落地 集体土地承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中国队东京奥运完美收官,历史性时刻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划拨土地使用权如何变更
- 12123交通违法申诉几天有结果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土地转租合同怎么写
- 按揭车可以贷款吗,汽车按揭贷款的条
- 行政裁决程序是什么
- 取保候审签字是什么人?取保候审人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民事诉讼立案后的流程怎么走程序
- 债权债务函证是什么?
- 投诉淘宝平台最狠的方法电话是多少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同住人不签字承租人能拿动迁款吗合
- 2023年常州拆迁补偿标准表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上海消费者投诉热线
- 不交物业费是否可以
- 租客私自装修租房会带来什么法律后
- 上诉中院一般多久受理
- 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权利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模板
- 微信骚扰罪立案标准
- 大庆办理暂住证相关事项
- 二手房购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走私假币罪如何认定,走私假币罪会判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北京比较厉害的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
- 失信人员购买机票会提示什么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