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后被感染 医院遭索赔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6 21:42:5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案情介绍

术后被感染 医院遭索赔

因手术后出现感染,患者杨某将**中医院告上法庭。10月31日,本网获悉,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医院存在过错,并判决其赔偿杨某6万余元。

杨某起诉称,2007年3月29日,她因双膝关节疼痛到**区中医医院处住院,**中医院为她进行检查后建议行右侧全膝关节置换手术,并于2007年4月5日进行手术。4天后,杨某出院发现膝关节肿胀,复查时**中医院认为是正常情况。

事过1年多后,杨某感觉疼痛难忍,因此她于2008年9月再次到**中医院处进行检查,确认为感染,须尽快取出关节假体。此后,杨某又分别在**中医院和人民医院进行了两次手术。杨某认为,**中医院的误诊、漏诊给她的身心造成了极大地痛苦,因此起诉要求**中医院赔偿经济损失23万元。

案情分析

审理中,经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认定**中医院在对杨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

判决结果

一中院根据杨某的损失以及提供的有效证据最终判决**中医院赔偿杨某6万余元。

相关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第三十二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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