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摩的”肇事 获刑4年半赔偿38万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6 21:42:5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案情介绍

“黑摩的”肇事 获刑4年半赔偿38万

去年12月13日早高峰7时许,李某驾驶“摩的”在非机动车道内逆行,至朝阳区春华路966路公交车站东侧人行横道处时,将步行横过马路的68岁老人撞倒。朱停下车后看到老人没有皮外伤,认为老人伤得不很严重,并且害怕警察来了罚款,便弃车逃逸。

老人被撞倒后受伤,经抢救无效于12月15日死亡。此后,李某在家人的劝说下,到公安机关自首。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家属帮其缴纳赔偿款人民币2万元。

案情分析

判决结果

朝阳法院认为,李某违法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李某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故对其所犯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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