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时怎样申请行政复议程序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1 18:42:3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行政法律行政复议法法律知识,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时申请行政复议程序是需要在当事人知道之日起六十天内的时间提出,等待审查,审查无误后是会收到书面答复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等。

  一、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时怎样申请行政复议程序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时怎样申请行政复议程序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时申请行政复议程序是当事人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的五日内进行审查;行政复议机关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自收到后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二、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情况有: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

  3.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4.同一行政复议申请,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或者同一主体、同一事实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由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

  4.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务吧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