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制作证据清单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1 18:40:4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行政法律行政诉讼法法律知识,行政诉讼程序中制作证据清单也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书证,物证,视听证据以及证人证言、勘验和现场笔录,鉴定结论,然后再根据这些证据的时间和内容进行分类填写。

  一、如何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制作证据清单

如何在行政诉讼程序中制作证据清单

  同其他诉讼中的证据是一样的行政诉讼证据也由书证,物证,视听证据以及证人证言、勘验和现场笔录,鉴定结论的等分类。所以在清单上要将具备这几项的证据类型注意按照名称,内容,分数,备注等进行填写。书证证据可为证明资料,书信形式的书面证据,以及罚款通知单等。物证证据,例如在商品制作中参杂的不合格原料样本等。视听证据可以是根据案件相关事实进行的录音和视频制品以及电脑中的数据等。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都是可以作为证据写在行政诉讼证据清单中的。鉴定的结论和勘验,现场笔录都是作为证据的条件。

  二、行政诉讼中证据怎样提交

  行政诉讼中提交证据的方式是:被告应当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即使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三、行政诉讼证据三性是如何认定的

  法务吧提醒您,行政诉讼证据三性的认定是:

  1.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来源和形式都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2.证据的真实性,证据需要经法条调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3.证据的关联性,证据需要与自己的主张的诉讼请求有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