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工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6 16:48:5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克扣工资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扣减员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在特别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并且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以下情形不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代扣代缴,意为这两项均属本应由劳动者自己缴纳的费用,在实际生活工作中,这两项费用通常是由用人单位代替劳动者进行缴纳的。可将这样的关系视为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授权。

      2、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首先,法院有权要求单位代扣员工的工资。当员工被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赡养费,进入执行阶段,该员工不愿意主动进行支付,法院通常就会要求用人单位进行配合,直接从该员工的工资中进行扣除。其次,需要被支付抚养费和赡养费的都是儿童、老人这样的弱势群体,他们更加需要得到保护,因此这是一项是为了保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必要的措施。

      3、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可以扣发的工资;

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于员工违纪行为可以进行扣款有明确约定的情形下,单位可以予以扣发员工工资,但内容不得违反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其次,程序必须依法,即规章制度必须是通过民主公示程序。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些行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向劳动者发放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例如底薪+绩效的形式,当劳动者的绩效不佳时,绩效工资可相应下调。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情形相应减发工资;

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若劳动者所请事假属于上述事宜,用人单位不得扣发劳动者工资。而劳动者是因前述假期外请假的,用人单位则有权扣发其工资。

     6、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相关部门规章规定,劳动者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需要赔偿的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人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二)违反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三)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无效,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四)劳动者故意损害公司财物、利益,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其中赔偿的项目包括:招收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为劳动者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项目。

      7、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