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决定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7 02:35:3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宪法法律知识内容。(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作如下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决定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三条修改为:“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本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