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未成年人器官捐赠的“罪与罚”
4月3日,一个 7岁孩子病逝后捐献器官拯救母亲的新闻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有过惋惜,有过感动。惋惜的是没有盛开的花朵永远停留在了7岁这个年龄的刻度上。感动的是学过二十四孝、作为成年人的我们尚且无法做到像这孩子一样用自己成全他人。惋惜感动之余,作为一名法律人,留下更多的是对未成年人捐赠器官的思考。未成年人自己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能做出捐献未成年人器官的决定吗?
根据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八条规定,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愿望。
从该条文得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人体器官捐赠的主体。之所以《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禁止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捐献其器官,是因为让没有意思表示能力或者意思表示能力欠缺者按其意思自治原则对其意思表示负责,会严重损害其利益。为保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权益,民法设定了监护制度(大陆法系国家有监护和亲权)。那么监护人特别是法定监护人能否决定捐献被监护人的人体器官呢?当然,法律也是不允许的。《民法通则》第十八条是这样规定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同理可以推知,除为了被监护人人身健康与安全,监护人不能随意处置被监管人的人体器官。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其监护人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存续期间都不得作出捐献决定。在这一点上是毫无争议的。
那么,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民事权利能力终止时且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其监护人能作出捐献该死者的人体器官吗?自然人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躯体变成尸体。通说认为,人死后其尸体成为民法上的物。梁慧星认为:“人死亡后之躯体,称为遗骸,亦属于物”。 张良认为:“人死之后,主体资格不复存在,遗留的人体即肉身,即回归为自然物。作为自然物,它是一种客观存在,只是在文明社会里它不象其它自然物那样可以为人们随意处置以至丢弃,但它的确是一种存在的、脱离生命不再具有主体资格的物。”对于尸体这种特殊的物的不同处理方式,成了监护人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死后有无权捐献人体器官的分歧点。
主张监护人无权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死亡后捐献其器官的学者认为,按照民法基本理论,自然人死亡后,其遗体构成民法上特殊的物,该物的处理不同于一般的物,如果属于动产、不动产等一般意义上的物,其近亲属直接就继承,然后予以处分当然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但是遗体以及遗体的任何组成部分都属于特殊的物,对其处分应该严格遵守公序良俗原则,任何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都是无效的。如果任由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处分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遗体,则会产生不可想象的社会效果,将会产生严重的道德问题,这是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部在2011年司法考试中即采纳此种观点,认为不管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生前是否同意,其死后,监护人都不得迳行处置其器官。
主张监护人有权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死亡后捐献其器官的学者认为,依《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款,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笔者认为,法律不外乎人情。如果说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生命存续期限不允许任何人捐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体器官,是从保护行为能力不完全者人身权益出发。那么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死亡后有条件的允许其监护人作出捐赠决定,帮助需要更换器官的其他人,则是法律在支持社会公益上的倾斜。这不仅符合我们对传统的认知,也符合时代传递正能量的主旋律,更重要的是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同和接受。至于存在的道德风险,严格审批程序才是关键,切莫因噎废食。
(作者单位: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
以上就是关于《未成年人器官捐赠的“罪与罚”》全部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了解更多法律法规内容,请关注法务吧!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警惕假律师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