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最新修订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网络中时常会遇到不同的法律问题,人们对于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最新修订也是着重关注的,一些网友可能还不太清楚,但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接下来就法务吧小编为大家带来具体分析。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听听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由《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推进。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部基础性法律,于2003年正式颁布实施。
2、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3、严格规范各类开发区及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把园区布局、产业结构和重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环境合理性作为评价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进一步加强对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4、89年12月26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行政法规中具体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基础。第13条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5、产量超过环评中的20%的时候,需要重新申请环评汇报产量,产能情况。
6、《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法规这个科目涉及的知识点比较多,很多考生觉得很难,对于法律法规没有什么好的学习方法,就是靠日积月累,多记多背。
环境影响评价法「全文」
1、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2、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3、第三条 环境影响评价遵循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由《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法规来规范和推进。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部基础性法律,于2003年正式颁布实施。
本条第二款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只是原则的规定,在实际执行中,还需要有具体的分类办法和名录,以便于执行。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规划环评条例》第14条:对已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规划编制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或者补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实际产量超过环评产量多少要求重新做环评?哪个法规中有相关要求?_百度...
1、产能超过审批量的30%,就需要做扩建环评了。扩建环评就是通俗上的“重新做”说法。
2、可能是他们那边没有相关的这一个具体的评分,所以需要重新再申请,需要重新再来一遍才可以。
3、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新环保法实施后以前的老企业没有环评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环评手续,环保局的执法部门,市里面叫做环境监察支队,县里面叫做环境监察大队。执法部门是有权利责令停产的。
新环保法实施后以前的老企业没有环评的,应当按照地方各省人民政府划定了一个时间节点,在节点以前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企业,免于处罚直接做报告,节点以后的就必须罚款后再完善手续。
最好先到当地环保局咨询,确定是做哪种类型的环评(1登记表、2环评表、3环评书),第1种企业自己填就行了,第3就要委托环评单位帮忙了。
补办环评手续。具体情况只能与当地环保局联系。
与环保部门协调,如果还可以补办就补办(国家规定了一些大企业可以的,你可以去了解一下)。如果不能补办,那就是要出整改通知单了,可能会罚款,但这样就能走正常程序做环评和验收得到合法的资格。
并不是所有企业都需要办理环评证的,详细参见环保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未列入名录的无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是一个重大的战略措施。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最新修订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里吧,如果对本文章还有什么不能够理解的,可以通过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他们能够直接的告诉你的答案。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履行合同导致
- 颠覆国家政权罪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
- 法律规定成立投资公司有何条件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刑事实务】轻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
- 警惕假律师
-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侵权后果有
- 约定抵销与法定抵销的区别有哪些规
- 口头买卖合同的代理词怎么写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私自办辅导班怎么举报最有效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广州积分入学明细没有社保可以申请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