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09-28 17:49:49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
(财建明电[200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2007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工作,尽快兑付补贴资金,促进广大种粮农民搞好春耕生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稳定和完善粮食直补政策,加大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力度
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粮食直补政策,深受广大种粮农民的拥护。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2007年决定继续实行对种粮农民的粮食直补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继续稳定和完善粮食直补政策,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用于粮食直补的资金要达到本省(区、市)粮食风险基金包干规模的50%以上。2006年已达到50%以上比例的省份,要确保2007年粮食直补规模及对农民补贴标准不降低;2006年未达到50%比例的省份,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补贴力度,增加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确保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各地用于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资金要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补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粮食直补资金,从现行中央对省级人民政府包干的粮食风险基金中优先安排,个别省份粮食风险基金被其他用途占用,暂时腾不出来的,地方财政预算要优先安排补贴资金,确保粮食直补资金的需要。
二、加强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的管理,尽快将粮食直补资金兑付给种粮农民
抓好春耕生产是促进全年粮食生产的关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尽快将今年的粮食直补资金兑付给广大种粮农民,促进农民抓好春耕生产。粮食直补资金要尽快兑付到农户,要确保农民春耕生产等资金需要,促进粮食生产。具体兑付时间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确定。
向种粮农民兑付补贴资金,原则上采取“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一次性直接兑付给农户。个别地方暂时不具备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条件的,可以暂时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但要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全面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为种粮农民领取补贴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粮食主产省、自治区(指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原则上按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如采取其他补贴方式,也要剔除不种粮的因素,尽可能做到与种植面积接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补贴方式;具体补贴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确定。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的专户管理、财务公开、村级公示、补贴旬报、档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尽快直接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粮食省长负责制,扎实做好2007年粮食直补工作
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落实粮食直补政策,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继续坚持完善粮食省长(主席、市长)负责制,各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粮食直补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细致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具体方案要报财政部备案。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确保粮食直补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继续稳定和完善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具体方案另行下达
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2006年结合国务院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精神,统筹考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收益的影响,中央财政新增资金对种粮农民实行了农资综合直补。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07年要继续稳定和完善农资综合直补政策。今年柴油、化肥等农资政策尚未确定,农资价格变动对农民增支的影响目前难以预计,今年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及实施方案,届时根据有关政策及农资价格变动情况另行研究下达。
财政部
二○○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