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主要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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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主要文件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于1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结了2006年中医药工作,分析了中医药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了2007年的工作任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另发),卫生部部长高强同志主持会议。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同志作了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发挥中医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的工作报告。房书亭副局长作了会议总结讲话。
现将佘靖副部长兼局长的报告和房书亭副局长的总结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我局。
二○○七年一月十八日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发挥中医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佘靖
(2007年1月1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会上重要讲话的精神,总结2006年中医药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任务。
刚才,吴仪副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论述精辟,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阐述了中医药的地位、作用和科学价值,强调要坚定不移地发展中医药事业,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切实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各种资源,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同时,对广大中医药工作者提出了殷切希望,要求中医药行业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共同团结奋斗,努力担负起中医药发展的重任。这既是关怀和信任,也是激励和鞭策,我们要以此为动力,牢记使命,不负重托,把中医药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下面,我代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讲几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2006年中医药工作回顾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中医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按照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振兴中医药事业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两大根本任务,团结奋进,求真务实,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中医药工作更加受到重视,中医药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进一步明确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都对中医药工作作出了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都将中医药发展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支持。中医药发展更加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去年,有18个省(区、市)的领导同志来京或在当地就中医药工作与我局进行研究和沟通,还有一些省的领导同志专门听取了本省的中医药工作汇报,视察中医药机构,作出有关指示。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建设中医药强省大会,作出《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决定》,提出整合资源、发展事业、做强产业、弘扬文化的方针,要求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大见成效;四川省委、省政府召开中医药发展大会,作出《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决定》,提出由“振兴中医”向“全面发展中医药”战略性转移的方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蒙医中医工作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制定了发展蒙医中医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去年,《中医药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发布实施,各地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部分省专门制订了中医药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有26个省增加了中医药专项经费。广东计划3年投入专项经费3亿元,用于“名院、名科、名医”工程建设;内蒙古决定将蒙中医专项经费由每年1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对蒙医医院人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中医医院人员经费补助达到80%以上。云南、辽宁成立了省中医管理局,内蒙古成立了自治区蒙医中医药管理局,广东大幅度增加了省中医药局的人员编制。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我局成立了扶持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立法、中医现代化战略研究工作小组,围绕中医药发展的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加强研究和探索。
一年来,中医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中央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中医药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充分认识到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任务,一是要在医疗保健中发挥中医药的重要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提高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贡献率;二是要加强内涵建设,认真继承,勇于创新,努力保持特色、发挥优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发展祖国传统医药学,使其得到永续利用。中医药发展的方式,首先,必须立足我国国情,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中医药服务,其次,要符合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与卫生发展的总体水平相适应。同时,中医药的发展不能盲目照搬西医药的发展方式,必须遵循自身发展规律,走突出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
(二)农村中医药工作得到加强,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得到发挥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正式实施,中央和中西部地区规划投资18.1亿元,对中西部地区县级中医医院进行建设。2006年中央投资2.8亿元,对166所县级中医医院进行建设;在1.6万多所乡镇卫生院的改建中,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的中医科、中药房基本条件得到改善。
各地组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农村中医药人员培训,对600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进行了培训,对14700名乡村医生进行了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建立了乡村医生接受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制度,农村中医药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有了提高。
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稳步推进。江西省万安县等25个县(市)被批准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四川省名山县等14个县(市)被批准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建设单位。先进县建设单位在中医药政策实施、组织管理以及提供中医药服务等方面,比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中,有51家大中型中医医院对口支援了57家县中医医院,提高了受援单位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得到发挥。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已有1433个县(市、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有4.06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所有试点县中合格的县级中医医院都被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一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和必需的中成药、饮片被纳入补偿范围。据初步统计,中医药服务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总额中所占的比例为10-30%,53.5%的试点县采取提高中医药服务补偿比例、降低中医医院住院起付线、单独将中药纳入门诊补偿范围、对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予以补助、对中医类别乡村医生进行补助等多种措施鼓励使用中医药。内蒙古、山东、江西、青海等省制定了全省统一的补偿方案,将使用中医药的补偿比例提高 5-10%;吉林等省将中药制剂纳入用药目录。
认真贯彻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在《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中,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室设置、人员配置、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及考试、中医药服务纳入财政补助范围和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各地在社区卫生体系建设中,注重发挥中医药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据初步调查,86%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针灸、推拿、火罐等三种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中药敷贴、刮痧、中药熏蒸等技术疗法也占一定的比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处方所占比例为32%。在预防方面,有53%的高血压慢病管理病例运用了中医药干预措施;在保健方面,中医药参与率达到了88%;在康复方面,中医药参与率达到了93%;在健康教育方面,有中医药内容的达到70%。目前,全国92%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4.7%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继续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开展了23个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建设工作。中央投资1.75亿元,对147个中医特色专科(专病)、282个县级中医医院急诊科和181个县级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进行重点建设。各地组织开展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
(三)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中医药服务能力有所提高
制定颁布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意见》,组织开展了中医学特色优势、针灸学特色优势、中医学术流派和中医医德规范等专题研究。对中医、针灸等30多个学科发展现状及特色优势进行了分析评价,部分学科已提出学术发展思路和相关政策建议。
修订了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在中医专业考试内容上,突出中医为主,中医与西医的比例为8:2;突出临床,临床与理论的比例为2:1。修订出台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考核办法》。组织开展了傣医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目前已有藏、蒙、维、傣等4个民族医开设了医师资格考试。
积极开展“名院、名科、名医”创建活动。重点专科建设取得进展,涌现出一批科室建设规范、社会影响较大的专科(专病),应用中医药特色疗法的数量增长65.3%。新增了肛肠、内分泌、骨伤、针灸等4个重点专科协作组。投资5000万元,对35个地市级中医医院中药制剂室和50个县级中医医院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进行重点建设。一些中医医院建立了名老中医工作室、研究室,开设了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积极探索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方法和途径。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进一步扩大,新增建设单位11个。开展了19个民族医特色专科(专病)、20个县级民族医医院急诊科和10个县级民族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
中医药继续教育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目标和任务,明确了“突出特色、拓宽领域、完善机制、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开展第三批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首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为探索新形势下中医“名医”成长积累了经验。许多中医药院校认真吸纳师承教育的特点,进行教学改革的尝试。福建、山东、长春等中医药院校通过开设传统中医班、研究生师承班等方式,积极探索师承教育与现代院校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制定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发展纲要(2006-2020年)》,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的目标和任务。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中医理论基础研究专项进展顺利,“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临证经验传承研究”取得进展。中医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中医治疗常见病、中医药诊疗技术整理与研究、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产业共性技术等10个方面的研究内容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推广了56项中医临床适宜技术。组织开展了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建设。“基于组分活性跟踪与配伍的现代复方中药研发模式”等6项研究成果获得200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实施《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2006-2010年)》,中医药免费治疗艾滋病试点省(区、市)由11个增加到14个,治疗患者由3500人增加到6000多人,中医药在改善临床症状、降低抗病毒药物的毒副作用、提高病人生活质量等方面显现了良好的效果。“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疗效评价研究”基本完成了800余例艾滋病患者和HIV感染者临床研究,以及针对不同病理环节的9种药物及特色疗法的初步评价。初步总结了中医药治疗乙型肝炎等病毒性肝炎的经验,对临床诊疗方案进行了筛选优化。中医药治疗氟骨症等地方病的探索取得一定进展。
(四)中医药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监督管理得到加强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452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14件关于中医药立法的议案,反映了社会各界对中医药立法的强烈愿望。十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14位议案领衔人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的意见。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拟稿)》起草工作已经完成,待卫生部上报国务院。地方中医药立法继续推进,广西自治区、深圳特区等地正在抓紧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地方性法规。部署“五五”普法活动,推动中医药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颁布实施《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2006-2010年)》,确定了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国家标准《中医基础理论术语》发布,现行有效的中医药国家标准达到7项,《三棱针技术操作》等12项国家标准完成草案制定。
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改进服务与环境,推进院务公开,改善医患关系,中医医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与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修订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严格限定了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批内容,加大了监督管理和处罚力度。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和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整顿和规范中医医疗服务市场。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思想教育,开展自查自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注重对社会广泛关注的中医药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了“仲景杯”全国中医药系统文艺汇演,振奋了精神,鼓舞了士气,凝聚了力量。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五)中医药对外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
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逐步从医疗、教育、科研方面,拓展到立法管理领域。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的联系,签署了加强传统医学合作协议,建立了每两年在中国召开国际传统医药政府论坛的合作机制,并举办了“2006国际传统医药政府论坛”。与东盟等区域性合作组织建立了中医药合作关系;与美国等7个国家新签或续签了中医药合作协议;与俄罗斯、意大利、新加坡等国开展了传统医药学术交流、医师培养、管理干部培训等合作。
与科技部、卫生部联合制定实施《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纲要》,计划投入1亿元,在防治重大疑难疾病、预防和养生保健、中药研发和生产、中医药国际标准等研究领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促进中医药理论与现代科学技术的结合与创新,提高中医药的国际竞争力,推动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广泛传播。
加强了与港澳特区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继续为香港中医师的注册考试提供技术支持。支持澳门科技大学成立了以中西医互补为特色的附属医院。举办了海峡两岸中医药高层论坛。
2006年我国中医药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中央各部委大力支持下取得的,是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向一直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级党委、政府,中央各部委,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以及战斗在中医药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充分肯定中医药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的看到,中医药事业发展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还有许多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共同努力,加快中医药改革发展。
二、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努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部署。同时明确了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强调“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2006年10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医疗卫生事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和任务,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了要求,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继承发展中医药与民族医药。《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极大地鼓舞了全国中医药工作者。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坚持继承创新,坚定不移地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一)正确认识中医药事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医药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特色和优势,是重要的卫生资源。从历史看,几千年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和重大疫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作出了不朽的贡献。从现实看,在国家医疗卫生保健体系中,中医药与现代医药互相补充,共同承担着人民群众医疗卫生保健任务。今后,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尽管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但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即便是发达国家也深受卫生费用不断上涨的困扰。中医药以其“简、便、验、廉”的特点,在预防、保健、治疗、康复等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对于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有其独特优势。从健康观念和医学模式变化看,中医药与其发展趋势相一致。对于新发传染病、疑难重症、医源性、药源性疾病等医学问题研究攻克,使用中医药探索是重要选择。中医药在新的历史时期,应该也可以为提高人民健康素质,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决定》指出要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实现这个目标,要从我国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发展之路,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卫生保健体制。按照《决定》要求,要着力建设四项基本制度:一是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二是建设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构成较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和救助体系;三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四是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
研究制定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使其在建设中国特色的卫生保健体制中,发挥优势,做出积极贡献。要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能力,在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中发挥中医药作用;要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将中医药服务作为重要资源进入保障支付对象;要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考虑中药、民族药特点,制定政策支持其发展,发挥其在基本医疗保健中的作用;要在深化医疗管理体制改革中,研究中医医院的特点,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促进其突出特色优势,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二)正确认识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医药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全国基本建立起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服务量逐年增加,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治疗病种按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统计,占总病种的82.83%。队伍建设步伐加快,素质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了多形式、多层次、多专业的中医药教育体系。高扬中医药继承创新主旋律,努力发挥特色优势,大量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得到挖掘整理,众多老中医药专家和民族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得到继承,一批学术特点突出、临床优势明显的名院、名科形成,取得多项科学研究成果。中医药法制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中药产业水平提升,呈现良好势头。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保健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为“十一五”时期中医药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前,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中医药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一是中医药工作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方针政策。《决定》再一次明确提出要“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二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近年来对中医药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中医药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经济基础;三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群众生活健康水平日益提高,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增长,中医药独特的医疗保健模式的重要价值得到社会各界热切关注,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四是中医药在世界上130多个国家传播应用,我国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发展迅速,政府间及与国际组织合作大大加强,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重视、接受中医药,中医药发展有着较好的国际环境。
同时,我们也必须对中医药发展中长期积累的突出矛盾、存在的诸多困难和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清醒的认识,要以高度责任感,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一是城乡和地区之间中医药发展不平衡,中医药资源总体不足、基础薄弱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善;农村和城市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还不完善,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人群之间可享受的中医药服务差距较大,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二是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发挥不够,继承不够和创新不足的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优秀中医药人才特别是农村、城市社区中医药人才缺乏,中医药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方面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中医药发展面临不断出现的新挑战。中医药原来有优势的一些治疗领域正受到快速发展的现代医学冲击;社会部分人群对中医药接受程度有所减弱。中医药在国家医疗卫生保健体系中的贡献率不够。四是中医药发展不协调。中医中药发展呈现分离的趋势;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康复领域的发展与中医医疗的发展明显不协调。值得关注的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对中医药加大研究开发力度的同时,正加快传统医药立法管理步伐,对我国中医药发展构成竞争压力。
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一是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落实还不到位。一些地方对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保健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作用认识不足,对发展中医药重视不够,政策措施不到位。二是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不足。中医、民族医文献整理发掘,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特色诊疗技术开发等缺乏资金;公立中医医院补偿机制不完善,主要靠创收维持生存的运行机制导致服务方向出现了偏差,一些中医医院为了生存,从增加收入的角度,重视引进现代医学诊疗设备和开展相应项目,过多使用西药,忽视了对中医临床科室的建设和中医特色诊疗项目的应用。三是对中医药发展的规律研究不透,对中医药的特点认识不足。在发展和管理的体制机制上没有充分尊重中医药的规律和特点,现行中医药的管理大多参照现代医药的管理模式,借鉴现代医药管理方法和评价标准。在对中医医疗服务模式、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中医药学术发展取向等方面认识不一,研究不够。
(三)认真继承,勇于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是关系到中医药事业发展和学术进步的大事,是业内业外非常关注的问题。
继承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是继承的发展。在继承方面,要认真继承中医药核心理论和科学内涵,认真继承历代医家在长期医疗实践中积累创造出来的学术思想和丰富经验,认真继承古往今来在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医疗保健等方面一切行之有效的独具特色的方法,加以应用。在创新方面,要在继承历代中医药优秀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吸收应用当代科学技术和方法,开阔思路,促进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的创新,要抓住理论创新、关键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创新三个环节。中医基础理论创新是学术发展的基础,诊疗技术、方剂配伍和中药制药等关键技术的创新,是中医药科技创新的核心,在此基础上吸收其他多学科的先进知识和技术而进行的系统集成创新是促进中医学发展,提高中药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当前,中医药继承创新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着继承不够、创新不足的问题。在探索过程中,业内外有一些不同的认识和看法,是难免的。当然,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必须也只能通过不断的研究探索等实践来解决。在业内,由于不同的知识结构、不同的工作经历,有的侧重在继承方面多做一些,有的侧重在创新方面多做一些,有的从其他学科角度研究中医药,这是必要的分工,其根本的、共同的目标都是为了发展中医药。在工作中,大家要努力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探索中医药继承与创新的途径、方式,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对业外的不同评价与看法,要认真分析,正确认识,既不因其指责而丧失信心,也不因其称赞而沾沾自喜,要锲而不舍,坚持探索。
(四)坚持走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展之路
中医药学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独特的诊疗技术和方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确切的疗效,这是她历经数千年而不衰,至今仍保持强大生命力的根本原因所在。党和政府制定保护、扶持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的基点,也首先在于中医药学术的科学价值及其在防治人类疾病方面的独特而可靠的疗效。在当今中西医将长期并存的格局下,中医药能否更好地担负起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任,关键在能否进一步提高其学术水平和防治疾病的能力。我们必须把保持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这是发展中医药事业的生命和灵魂,也是我们能否把握机遇、迎接挑战的关键。中医药工作者必须有坚定的信念,忠诚于中医药事业,坚信中医药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坚持用中医药的理论和技术从事医疗保健服务,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和现代医学尚未攻克的疑难重症等方面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