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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医疗机构膏方推广应用管理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膏方在我国应用已有千余年历史,具有因人制宜、处方灵活、服用方便等特点,在保障和增进人民健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中医“治未病”工作的不断发展,膏方日益推广普及,尤其在我国南方地区已广泛使用,成为群众广为接受的慢性病调理和养生保健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在发展推广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医疗机构、人员不规范使用和制备膏方等问题,为加强膏方管理,促进规范应用,保证安全有效,推进膏方特别是在北方地区的进一步推广应用和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膏方服务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开展膏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设有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或民族医临床科室,有符合要求的膏方制备场所及相关设备或与具备膏方制备条件的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协议。
二、膏方人员基本条件及培训
膏方处方人员应为具有较丰富临床经验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医疗机构应对本单位能够开具膏方处方人员予以明确,并以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膏方制备人员应为具有一定加工制作膏方经验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医疗机构应积极开展膏方人员专业培训与考核工作,考核应与处方点评等相结合,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我局负责制订《膏方人员培训基本要求》(见附件1),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选择有条件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作为培训机构承担膏方人员培训任务,原则上每省(区、市)选择一所,培训机构名单报我局医政司审核后予以公布,膏方人员培训合格后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发放统一的培训结业证书。
三、应用管理
医疗机构应高度重视膏方工作,积极推广应用膏方技术,为膏方服务的开展提供适当场所,加强对膏方应用的规范管理,提高其安全性和疗效。
(一)处方管理
膏方处方人员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等文件要求规范书写处方,医疗机构应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要求保存处方。医疗机构应建立膏方处方点评制度,确保膏方处方安全,提高膏方处方质量。严禁为追求经济效益开具不合理膏方处方,一经发现,由医疗机构取消其膏方处方资格。
(二)制备管理
膏方制备场所及设备、制作流程等应符合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Ⅱ)膏方》(见附件2)中关于膏方制备的有关要求。医疗机构应加强对膏方生产加工过程的质量和卫生管理,并及时解决出现的相关问题。
(三)疗效评价
医疗机构应积极开展膏方疗效评价工作,建立病人回访制度,跟踪评价安全性及疗效,收集相关数据,按照科学的评价方法分析评估,不断提高膏方处方质量和疗效。同时,应加强对膏方四季应用的科学研究,在拓宽其服用季节方面做进一步的探索。
(四)宣传推广
医疗机构应积极运用各种形式科学合理地宣传推广膏方知识,重点对膏方适用人群、适应症、干预效果等有关知识进行宣传普及,避免夸大医疗保健效果。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膏方的应用推广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膏方人员培训工作,引导本辖区医疗机构积极开展膏方服务,同时要加强对膏方应用的监督管理,对存在人员不符合要求、应用不规范及夸大宣传医疗保健效果等不规范行为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批评,督促改正。
附件:1.膏方人员培训基本要求
2. 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Ⅱ)膏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4月1日
附件1
膏方人员培训基本要求
一、培训对象
1.处方人员: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2.制备人员:从事膏方加工的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膏方源流;
2.膏方的适宜人群、适用症与禁忌人群;
3.膏方处方的基本原则与内容、药物选择、范例解析;
4.膏方的服法及贮存;
5.膏方服用过程中的不良反应及其处理;
6.煎膏的制备流程等。
三、培训时间
1.处方人员:理论课16学时,膏方处方示范观摩及膏方加工流程示范观摩2学时,考核2学时,共20学时。
2.制备人员:理论课8学时,膏方制备与实地操作20学时,考核4学时,共32学时。
3.培训可以集中在一周内完成,也可在1-2个月内分次完成。
四、师资要求
1.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丰富膏方处方经验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2.具有丰富的加工制作膏方经验的中级以上职称中药师。
五、培训机构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原则上每省(区、市)选择1所医院作为本省膏方人员培训机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遴选1-3所中医医疗机构作为膏方人员师资培训基地,为各省膏方人员培训机构培训师资。
六、培训教材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相关机构统一编写培训教材,各省(区、市)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适当调整部分培训内容。
七、培训考核
1.膏方处方人员考核内容包括理论考核与医案考核两部分。
2.膏方制备人员考核内容包括理论考核与实际操作两部分。
3.考核合格者,授予合格证书。
附件2
ZYYXH/T172-2010
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II) 膏方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health preservation and preven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II)-Oral Paste
目 次
引 言
1 范围
2 术语和定义
2.1 膏方
2.2 荤膏
2.3 素膏
2.4 蜜膏
2.5 清膏
2.6 饮片
2.7 细料
2.8 药胶
2.9 熬糖
2.10 炼蜜
2.11 辅料
2.12 挂旗
2.13 滴水成珠
2.14 返砂
2.15 忌口
2.16 开路方
3 处方、制备和使用的指导原则
4 药材选配
4.1 饮片
4.2 细料
4.3 胶类
4.4 糖类
4.5 辅料
5 生产条件
5.1 制作场所的要求
5.2 制作设施的要求
5.3 常用器具的要求
6 制作方法
6.1 配方
6.2 浸药
6.3 提取
6.4 浓缩
6.5 收膏
6.6 分装
6.7 凉膏
7 质量分级与检测
7.1 分级
7.2 检测
8服用膏方应注意的问题
8.1 禁忌症
8.2 服用前的个体状态调整
8.3服用期间的注意事项
8.4 “忌口”要求
8.5不适反应及处理
附录A(资料性附录)《膏方生产管理制度选编》
A.1 《膏方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A.2 《膏方加工制备的操作制度》
A.3 《膏方加工制备的复核制度》
A.4 《膏方加工车间主任岗位职责》
A.5 《审方员岗位职责》
A.6 《配料员岗位职责》
A.7 《质量检验员和发货员的岗位职责》
引 言
《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II) 膏方》(以下简称《规范》)是我国用于指导和规范传统的膏方养生在处方配伍、制作加工和服用等各环节的规范性文件。编写和颁布本《规范》的目的在于为目前众多开展膏方服务的机构、处方人员、生产加工人员,以及服用膏方的人群提供指导,使膏方养生更加规范化,更具安全性和可靠性,使之能更好地为广大民众的健康服务。
《规范》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立项的养生保健规范项目之一,于2008年12月正式立项。2009年1月,中华中医药学会亚健康分会在北京成立《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II)》编写委员会,组成如下:名誉主任***中,主任委员许志仁,副主任委员桑滨生、李俊德、曹正逵、孙涛,总审定张伯礼,总主编孙涛,副总主编朱嵘、刘平、樊新荣,编委 (按姓氏笔画排序)***中、孙德仁、孙建华、孙涛、朱嵘、许志仁、李俊德、刘平、张伯礼、张维波、忻伟、杨晓航、庞军、贺新怀、桑滨生、徐陆周、曹正逵、彭锦、雷龙鸣、樊新荣。编写委员会设计论证了《规范》整体框架,首先组织编撰《膏方》部分作为样稿,并对编写体例、内容、时间安排和编写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2009年4月,《膏方》初稿完成并提请邓铁涛、余瀛鳌、颜德馨等著名中医专家审定。2009年5月,中和亚健康服务中心组织召开《规范》编撰论证会,同时对编写内容进行了分工并提出具体要求。《规范》由中医养生保健技术领域权威专家编写。每一具体技术规范以权威专家为核心形成编写团队,并广泛听取相关学科专家意见,集体讨论后确定。2009年8月,召开《规范》编撰截稿会议。编写委员会就编写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专业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了相关学科专家意见,为进一步的修订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9年12月,《规范》8个部分的初稿编写工作完成,以书面形式呈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工作咨询组专家王永炎、王琦、郑守曾、张其成等审阅。2010年1月~4月,听取标准化专家就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标准化工作的建议,讨论了初稿编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2010年5月~8月,经过多次沟通交流,编写委员会根据标准化专家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了编写内容和体例,之后将有关内容再次送请标准化专家审订。2010年9月,初稿修订完成并在北京召开了审订工作会议。根据审订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修订的参考样本,参编专家对《规范》进行了认真修改并形成送审稿。之后,编写委员会在综合专家建议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讨论和修改,并最后定稿。
养生保健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通过各种调摄保养的方法,增强人的体质,提高人体正气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和抗病能力,使机体的生命活动处于阴阳和谐、身心健康的最佳状态。
膏方养生是运用中医整体观,贯彻三因制宜思想,由资深的中医药学专业人员,根据不同个体的体质状况,遵循中医辨证论治的思想,选择单味药或多味药合理配伍组方,再经过严格的特定工艺加工而成膏剂,经口服后发挥滋补强身、抗衰延年、防病调理的作用。
膏方具有浓度高、体积小、效果显著、剂型稳定、服用方便、口感良好等诸多优点,长期以来,在保障与增进健康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成为群众广为接受的养生保健的重要手段之一,尤其适用于阴阳、气血、津液失衡的人群。
本《规范》的编写和发布,对于规范膏方的概念、配方、制作和使用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适于广大膏方的开方者、制作者以及服用者等使用。
本《规范》审定组成员:许志仁、桑滨生、李俊德、王琦、沈同、孟庆云、郑守曾、徐荣谦、刘红旭、刘平。
王永炎、邓铁涛、颜德馨、余瀛鳌、张其成等专家对《规范》进行了审订并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膏方的术语和定义、处方、制备和使用的指导原则、药材选配、生产条件、制作方法、质量分级与检测以及服用膏方应注意的问题等。
本《规范》适用于有关部门对于膏方养生服务行业的管理,指导膏方处方专业人员合理开具处方,规范膏方制作加工机构的规模化生产,以及指导个人正确服用膏方等。个人自行加工膏方的,也可以此作为参照。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2.1 膏方Oral Paste
“膏方”是以养生保健为主要目的所服用的中药膏剂,又称“膏滋”。 这类口服膏剂是由资深的中医药学专业人员,根据服用者的体质状况,遵循中医整体观与辨证论治的思想,选择单味药或多味药合理配伍组方,经过严格的特定工艺加工而成,主要用于滋补强身、抗衰延年、防病调理。
2.2 荤膏 Meat Paste
膏方在制作过程中,如果加入有动物胶(如阿胶、龟板胶等)或动物药(如胎盘、鹿鞭等),称为“荤膏”。
2.3 素膏 Vegetarian Paste
膏方在制作过程中,如果没有加入动物胶(如阿胶、龟板胶等)或动物药(如胎盘、鹿鞭等),称为“素膏”。
2.4 蜜膏 Sugary Paste
膏方在制作过程中如果加入有糖类(如蜂蜜、冰糖、白糖、红糖、饴糖等),称为“蜜膏”。
2.5 清膏 Sugarless Paste
膏方在制作过程中如果没有加入糖类(如蜂蜜、冰糖、白糖、红糖、饴糖等),称为“清膏”。
2.6 饮片 Ordinary Herbs
指膏方处方中的常规药物,是膏方药材组成的主体部分。
2.7 细料 Valued Herbs
是膏方处方中较为贵重药物的统称,是体现补益虚损的重要部分。
2.8 药胶 Medical Gelatin
是常规膏方中阿胶、鹿角胶、龟板胶、鳖甲胶等的统称,有补益虚损,助于膏滋固定成形的作用。
2.9 熬糖 Process Sugar in Advance
是糖类在用于膏方制作前的预加工方法。将冰糖或红糖等入锅中加热熔化,期间不断搅拌,以防滞底焦枯,至糖全部熔化呈老黄色即可。
2.10 炼蜜 Process Honey in Advance
是蜂蜜在用于膏方制作前的预加工方法。锅中加入蜂蜜加热熔化,至糖蜜表面呈老红色老蜜即可。
2.11 辅料 Auxiliary Herbs
在膏方处方中常指黄酒,其本身具有活血、通络、散寒的功效,主要用于浸泡阿胶等动物胶,使之软化,还能解除药胶的腥膻气味。
2.12 挂旗 Hang a Flag
是在膏方制作过程中判断收膏效果的重要标准之一,是长期以来制膏行业中通用的约定俗称。指以搅拌棒沾取药汁并水平提起,药汁沿棒边呈片状垂下或滴下。
2.13 滴水成珠 Beads in Water
是在膏方制作过程中判断收膏效果的重要标准之一,是长期以来制膏行业中通用的约定俗称。指以搅拌棒沾取药汁,滴入清水,药滴不会马上散开溶解,短时间内仍保持珠状。
2.14 返砂 Crystal of Sugar
膏方的成品放置过久可能有糖的结晶体析出,表面看似细小的砂粒状物。
2.15 忌口On Diet
是指根据个体状况和用膏的需要,要求在服膏期间,忌食某些食物,以防止食物和膏内药物发生相互作用,而降低预期效果或产生不良反应,又称食忌。
2.16 开路方 Previous TCM Decoction for Constitution Regulation
部分使用者在服用膏方前针对性地服用的汤药,目的是调整其生理状态,从而更好地发挥膏方养生的功效。3 处方、制备和使用的指导原则
3.1 膏方的处方人员,必须具有深厚的中医药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各开展膏方养生服务的属地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及属地的相关规定,对膏方处方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
3.2 膏方养生不是一味专补,切忌盲目堆砌名贵补药。处方应注重固本培元,兼论攻邪,对于机体状态的偏胜偏衰做到有的放矢,调整体内阴阳气血等方面,重新达到相对平衡状态。应针对个体状况的特点,在注重补益脾肾的基础上,做到整体考量、循因施药、补泻兼顾。
3.3 膏方中各味药材都应符合《中国药典》和《炮制规范》的要求。
3.4 膏方加工制备场地要考虑周围空气质量、四季(以冬季为主)主要风向、水源水质等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中药加工生产相关要求。
3.5 膏方加工制备厂房等设施应总体布局合理,区域分隔清晰,不得互相妨碍。须安装防止昆虫、鸟类等动物进入的设施,设置备用照明,并合理配置消防设备。
3.6 膏方的制作必须严格按照特定的加工工艺进行。
3.7 膏方的加工生产必须配备与膏方生产相适应数量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3.8 膏方的加工制备过程中,需设立一系列相应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各级人员执行,以保证膏方的正常生产,降低各种差错及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的质量。(参见附录A)
3.9 膏方养生适用于阴阳、气血、津液失衡的人群,主要是体质虚弱者、老年人、亚健康人群以及慢性病患者等。
3.10 服用者在服用膏方前需对其生理、心理状态,以及一些生活方式进行适当的调整,以更好发挥膏方养生的功效。
3.11 膏方的成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机构宜用冷房,家庭宜用冰箱。4 药材选配
膏方的药材选配一般由饮片、细料、胶类、糖类和辅料等五部分组成。
4.1 饮片
一般20~35味左右,约3000~5000g左右,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更多。处方时药味过少,易致效验不彰,并且成膏不足,但如果如盲目追求大处方,则造成目的不明,浪费药材。
4.2 细料
应根据补益需要,酌情配伍,切勿滥用。
4.3 胶类
即药胶,可按其各自功效特点,针对不同体质而辨证选用,可单选一味,或多胶合用。一般每料膏方参考用量为200~400g左右。在膏方制作前,应先将选用的胶类用黄酒浸泡软化,隔水炖烊备用。
4.4 糖类
常用的有蜂蜜、冰糖、饴糖、红糖、白糖等,可改善膏方的口感,还有一定的补益缓中作用,也有助于膏方的固定成形。一般每料膏方用量为250~500g左右。制膏前需做预加工。糖尿病患者可用一些低热量的甜味剂代替,常用的有元贞糖、木糖醇、阿斯巴甜等,但选剂、用量、比例等,应严格按其产品使用说明进行换算,不可滥用,作为糖类替代品的甜味剂在制膏时可直接加入,无需预加工。
4.5 辅料
一般用量为每250g黄酒可辅配250~500g药胶。5 生产条件
5.1 制作场所的要求
5.1.1 膏方加工场地附近须无废气、废水、废渣等污染源。
5.1.2 周边不得有产生污染排放的生产单位(企业),如燃煤性单位、化工厂、电厂等。
5.1.3 地面、路面及运输交通等不可直接或间接地对膏方生产造成污染。周围如有裸露的泥地,应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5.1.4 如附近有不可避免的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堆放等,应作适当遮盖或经常作淋水防尘,设置不低于2m的硬质密闭围挡。
5.2 制作设施的要求
5.2.1饮片储藏区
用于饮片储藏。建设要求同各地中医院饮片储藏室的建设要求;面积可根据生产所需饮片的使用量和周转期决定;宜阴凉干燥,通风良好,运送便利。
5.2.2 细料配方区
用于细料、贵重药的储藏,并将饮片、细料和辅料等按处方配齐、分装(袋装)后送入加工区。建设要求见5.2.1,需要提高防盗的安全等级。
5.2.3 浸药区
用于浸泡饮片。面积应满足每批可同时生产制作的膏方数量所对应浸泡桶的数量;地面要整齐,方便摆放浸泡用具,并留出通道便于袋装饮片运送;有冷、热水进水,用于饮片浸泡和地面清洗;地面排水通畅,必须保证地面水渍不得流向煎煮区;废水排入生化池经处理后排放;合理配置紫外线消毒灯。
5.2.4 煎煮区
用于提取、浓缩、收膏、分装等工序的操作。面积以每批可同时生产制作的膏方数量,对应的大、小炉灶数而合理配备;大灶和小灶应分设操作台,各大灶灶心间距应不小于600mm,小灶操作台宽度不小于800mm;室内通道宽度不小于1200mm;建筑高度应综合考虑台面、灶具、锅具、排风等因素,大灶台台面高度一般为500mm左右,不宜过高;装饰宜简洁、实用、易清理,面材选择应耐磨、防滑,并能耐受多种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反复使用;顶面要考虑能尽量避免产生冷凝水;大灶台、小灶操作台等处安装冷、热水进水,排水处理要求同前;在大灶台上方安装大功率排风设备,能及时充分排出煎煮时产生的水蒸汽,避免冷凝水形成及回滴,一般按每小时换气5~10次设计;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配置用电量,适当留有余量,开关、插座等须选择安全配置,并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合理配置紫外线消毒灯;根据预设生产量度合理配套燃气流量;可加设一处药渣出口,须是向外的单向通道。
5.2.5 凉膏区
用于凉膏及封装操作。应可控制室内温度、湿度,室内温度宜控制在10℃以下,湿度宜控制在45%~65%;适当增加紫外线消毒灯配置。
5.2.6冷藏区
用于储藏、发放封装好的膏方成品。应可控制室内温度、湿度,室内温度宜控制在10℃左右,湿度宜控制在50%~70%;适当配置紫外线消毒灯;领药窗口不宜与藏区直接相通。
5.3 常用器具的要求
5.3.1浸泡容器
浸泡饮片用的容器宜选用陶瓷、铜质、不锈钢等材质的桶或锅,忌用铁质容器。
5.3.2煎煮药锅
煮药用的锅宜选铜锅,其中以紫铜锅为最佳,也可用不锈钢锅或砂锅,忌用铁锅;大药锅一般直径500mm左右,高400mm左右。
5.3.3搅拌用具
搅拌棒宜选用竹片,一般大锅用的竹片长600~700mm左右,宽30~50mm左右,厚5~10mm左右;小锅用的竹片长350~450mm左右,宽15~30mm左右,厚3~5mm左右。
5.3.4过滤用具
浓缩时过滤用80目药筛(或用4层纱布代替);收膏时过滤用60目药筛(或用3层纱布代替)。
5.3.5成品容器
盛放膏方成品的容器首选广口的陶瓷罐,容积在1500ml以上;也可用玻璃瓶或塑料罐等;或用自动分装机灌装至真空塑料包装袋。
5.3.6存放货架
放置膏方成品可用木制或金属的货架,每层间隙一般为成品容器高度的1.5倍以上;也可用消毒柜存放。6 制作方法
膏方的制作方法属于传统加工工艺,共有配方、浸药、提取、浓缩、收膏、分装、凉膏等七个步骤。
6.1 配方
按照处方将饮片、细料和其他辅料等配齐分装(袋装),送入加工区。
6.2 浸药
将饮片倒入专用浸药容器(桶、锅)加水浸泡,一般水面需高于饮片15cm,浸泡时间不少于2h。
6.3 提取
将浸透的饮片送煎煮区,入药锅煎煮,持续煮沸不少于2h,取出药汁,锅内另加水淹没饮片即可,再持续煮沸1h后,取出药汁,合并2次药液,再将药渣充分压榨,压榨出的药汁并入上述药液,置于中转容器放置沉淀不少于6h;同时可用小锅将细料和贵重药另行煎煮取汁。
6.4 浓缩
把上述药汁做滤过处理后重新置于药锅中,加入另以小灶煎煮的细料药液(也可在收膏时加入),一起加热至沸,改用文火,不断搅拌至药液呈稠糊状。
6.5 收膏
在浓缩药液中加入已预处理过的药胶和(或)糖,不断以搅拌棒搅拌至胶块完全烊化,经滤过,再倒入药锅继续加热,并不断搅拌。搅拌至提起搅拌棒见药汁“挂旗”,或“滴水成珠”,及时加入小锅取汁或研粉的贵重药,充分搅拌,熄火停煮,即成膏滋。
6.6 分装
膏滋乘热快速倒入事先经清洗并消毒过的专用成品容器中。
6.7 凉膏
将分装好的膏方成品放于净化凉膏区中凉放,待完全冷却至室温后,再行封盖,送冷藏区备取。7 质量分级与检测
7.1 分级
7.1.1 合格膏方
合格的膏方嗅之无焦味、无异味,没有糖的结晶析出,即“返砂”现象。
7.1.2 优质膏方
加工道地、质量上乘的膏方,可见膏体外观细腻、黑润而有光泽,膏体稠厚适中,呈半固体状,并且嗅之有药物的清香。
7.2 检测
膏方内在质量的检测主要是对膏方成品进行“不溶物检测”。取膏方成品5ml置于玻璃检验容器内,加入90℃左右的开水200ml,持续搅拌,膏体应在5min内完全溶解,溶解后放置3min再观察,容器内不得有焦块、药渣等异物。8 服用膏方应注意的问题
8.1 禁忌症
8.1.1 慢性病患者在急性发作阶段不宜服用膏方。
8.1.2 外感急性疾病时不宜服用膏方。
8.1.3 传染病患者在急性期和活动期均不宜服用膏方。
8.1.4 处于经期的女性,以及妊娠者(尤其是前三个月之内)不宜服用膏方。
8.2 服用前的个体状态调整
8.2.1 心理调节
安定情志,遇事不怒,避免因怒与思虑而损伤肝脾。如遇肝胆失衡,须调治脾肾,配合调泄肝胆,通利水湿。
8.2.2 生理调节
8.2.2.1 预防感冒。凡遇外感风寒之邪,侵袭人体之后,应先予疏风散寒,调和脾胃。
8.2.2.2 饮食得当,避免暴饮暴食而大伤脾胃。凡遇有伤食中寒,出现腹胀、腹痛、泄泻等症状,应以散寒消滞、和中化湿之法调整。
8.3 服用期间的注意事项
8.3.1服用方法
8.3.1.1 冲服
取一汤匙膏方置于杯(碗)中,冲入90℃左右的开水,调匀溶解后服用。少数有特殊需要者,也可按医嘱用温热的黄酒冲服。
8.3.1.2 调服
用适当的汤药或适量黄酒等,隔水炖热,调和均匀服下。主要用于一些胶剂,如阿胶、鹿角胶等的研细末。
8.3.1.3 含服
将膏滋含在口中慢慢溶化后,咽下膏汁。
8.3.2 服用时段
常规情况下膏方需连续服用50天左右,以冬令膏方为例,是从每年的冬至起,即冬至以后的“一九”开始,到“六九”结束;或服至次年的立春前结束。
8.3.3 服用剂量
膏方每次服用1汤匙,约10~20g。
8.3.4 服用时间
8.3.4.1 常规情况下膏方宜在餐前服用,每日1~2次。
8.3.4.2 如餐前服用因空腹而自觉胃肠不适者,可改在餐后30~90min内服用。
8.3.4.3 对于主要用于补心脾、安心神的膏方,宜在睡前15~30min服用。
8.3.5 其他要求
8.3.5.1 在进服膏方期间,可适度运动,但要防止劳倦过度。
8.3.5.2 在进服膏方期间,应避免烟酒过度。
8.4 “忌口”要求
8.4.1 服用膏方的常规“忌口”要求是避免进食辛辣、肥腻、生冷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
8.4.2 服用滋补性膏方不宜饮茶、咖啡、可乐等;人参膏忌服萝卜;首乌膏忌猪、羊血及铁剂。
8.4.3 阴虚体质者,需忌食辛热食品,如狗肉、牛肉、姜、蒜、葱、甜食等,同时也需忌食海鲜之类发物,如黄鱼、带鱼等。
8.4.4 阳虚体质者,需忌食寒性食品,如蟹、柿子、黄瓜等,并忌用或避免过用厚味腻滞之品。
8.4.5 温补肾阳之品切忌滥用,食服鹿鞭、牛鞭、羊肉等要注意观察有无虚火表象,以防助火动血、产生变证。
8.5不适反应及处理
8.5.1消化滞缓
服用膏方几天后如出现不思饮食、腹胀等胃纳不利状况,应暂停服用膏方,改服1~2周理气和胃消导药后,再恢复少量服用,逐步加量。第二年服用膏方前的开路方,应尽可能祛除湿浊,调整好胃肠功能。
8.5.2 内热过重
服用膏方几天后如出现齿浮口苦、鼻衄、面部升火、低热、大便秘结等状况,可用清热泻火解毒通腑药煎煮取汁,放入膏方中一起服用,以纠偏差;或随时就诊,以汤药调理。
8.5.3 肠道刺激
服用膏方几天后如出现大便溏薄甚至泄泻,应先暂时停服膏方,可用一些理气健脾的药物,配合清淡易于消化的饮食,待脾胃功能恢复后,从少量开始恢复服用,根据自身消化能力,逐步加量。
附录A(资料性附录)
《膏方生产管理制度选编》
整个膏方的加工制备过程中,需设立一系列相应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各级人员执行,以保证膏方的正常生产,降低各种差错、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的质量。本附录就膏方的生产加工选编了部分主要的管理制度,其中A1-A3为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制度,A4-A7为重要生产岗位的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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