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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怎样才是合法有效的?
合同除了签名外,还需要盖章,特别是买卖贸易合同,只有盖章了之后才能够发挥相应的效力。有些人会对于盖章的合同是否生效非常的好奇,想要知道盖章合同生效的要求或是具体的生效条件等等,提前了解清楚。那么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怎样才是合法有效的?
网友咨询:
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怎样才是合法有效的?
浙江民衡律师事务所梅秋霞律师解答: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才是合法有效的:
(一)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
(二)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定。
(三)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五)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浙江民衡律师事务所梅秋霞律师解析:
几种瑕疵签字、盖章行为的效力分析:
1、合同上只有当事人签字或者只有当事人盖章的情形。一般认为,签字和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只要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就表明其对合同所约定内容的认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当事人达成合意,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认定有效。
2、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的合同,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签字或盖章,没有加盖单位印章的情形。由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的特点,其意志要靠具体的自然人来表达,签订合同也要通过具体的自然人来完成。
3、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他们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时间不一致的情形。此种情形,因为当事人已经签字或者盖章,对合同成立应该没有异议,只是对合同成立的时间应如何确定,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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