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什么,合同消灭有哪些原因?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5 23:32:26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无论是劳动关系还是买卖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想签订合同,但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会遇到人为因素或者不可抗拒的力量,从而使合同不得不终止的情形,那么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什么,合同消灭有哪些原因?

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什么,合同消灭有哪些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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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什么,合同消灭有哪些原因?

山东闻法律师事务所王佳炜律师解答:

合同消灭的原因: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56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存是指因债权人受领迟延或者债权人不明难为给付,债务人将提存物提交提存机关,从而消灭债务的法律行为。《民法典》第57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山东闻法律师事务所王佳炜律师解析:

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未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王佳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从事律师职业十余年,拥有深厚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曾成功代理上百起民事和刑事案件,取得当事人广泛好评!本人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愿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