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需要注意停车合同的什么问题,停车合同的注意问题有哪些?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5 23:30:30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般来说这个停车场共为分为私人停车场和小区的停车场,这个停车场如果是私人的话,会需要承包合同来承包,那么车主需要注意停车合同的什么问题,停车合同的注意问题有哪些?

车主需要注意停车合同的什么问题,停车合同的注意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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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需要注意停车合同的什么问题,停车合同的注意问题有哪些?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徐杰律师解答:

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明确停车位的归属,如果停车位属小区公共部分,物业服务企业除非获得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许可,否则无权收取场地的停车费。

2.对收费价格,业主应该咨询当地房地产主管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了解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的物业服务费是否超越了当地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水平,对于超出部分业主应该提出拒绝缴纳。

《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徐杰律师解析:

合同订立是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状态,由此可见意思表示的合意是合同成立的关键。在停车合同中,因为对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认定不清,所以停车人和停车场之间所形成的合同关系是租赁合同还是保管合同存在争议。

如果停车场提供给停车人的缴费凭证上载明该项费用为停车位租赁费,则可以认定双方订立的是租赁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明确,停车人的意思表示为:给付一定费用,得到停车位场地使用权的对价,停车场的意思表示为:出让停车位的使用权,获得一定费用的对价。如果停车场提供给停车人的缴费凭证上载明为:车辆保管费,则可以认定双方订立的是保管合同,此时停车人的意思表示是:给付一定费用,得到停车场对车辆保管的对价,停车场的意思表示是:提供车辆保管的服务,获得相应费用给付的对价。双方订立合同的,可以根据约定的内容认定双方的意思表示,若无约定的,则通过当事人的行为特征推断其意思表示。

徐杰,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员、博士、讲师;从事政法工作多年,办理大量刑、民疑难案件;担任多家军地机关、大型企业常法;工作认真负责,收费合理;信奉法治精神,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