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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有什么,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解除权?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种具有特殊性的复杂合同,其解约程序和解约事由也不同于其它类型合同。那么承包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有什么,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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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有什么,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解除权?
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王篷律师解答: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言,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即为支付工程款,如果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或者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可以认为发包人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
即承包人因发包人的迟延付款行为而无法继续施工,是判断违约方是否迟延履行合同的主要债务的标准。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无效的,承包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应当认为是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在经催告后仍未履行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继续施工,承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王篷律师解析:
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的区别:
法定解除是法律直接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具备时,解除权人可直接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而约定解除是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一-方的行为不能导致合同解除。
法定解除的条件主要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而约定解除不一定以违约为条件。其联系表现在:约定解除可以对法定解除作补充,比如约定违反合同中的任何一项规定,不论程度如何,均可解除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要注意的是法定 解除和协议解除以及约定解除权的合同解除都是不同的。首先,法定解除区别于协议解除。法定解除是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将合同解除,不必征得对方的同意。而协议解除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排-方行使解除权的结果。其次,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权的合同解除也不同。
王篷律师执业于北京京师(海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九三学社社员,海南社省委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证号:14601200210336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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