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投资贸易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是什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5 23:25:1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进行外贸业务时,一般需要与外国的公司、组织签订合同,而这些合同就是涉外合同,签订涉外合同时,比较容易产生纠纷,所以需要注意的问题比较多,那么涉外投资贸易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是什么?

涉外投资贸易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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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投资贸易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是什么?

广东顺祺律师事务所常高永律师解答:

涉外投资贸易合同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方为有效,即合同必须具备某些法律条件,主要包括:

1、合同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进出口双方在法律上必须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

2、当事人之间必须达成协议。这种协议按照自愿和真实的原则通过发盘与接受而达成。

3、合同必须有对价和合法的约定。

4、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任何合同的订立,必须保证不违法及不违背或危害国家的公共政策,否则无效。

5、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必须真实。

6、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

广东顺祺律师事务所常高永律师解析:

当前处理涉外投资贸易事宜有何一般性的原则及前提,尤其是有别于非涉外投资贸易的原则及前提:

第一,约定优先原则处理涉外投资贸易事宜首先应查阅合同及当事方签署的其他文件,如上述文件中有相关约定,应优先按文件中的约定处理;在上述文件中无相关约定的情况下,才应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及参考本指引对相关问题的分析进行处理。

第二,首先确定准据法有别于处理非涉外合同事宜的是,处理涉外投资贸易合同事宜首先要确定合同准据法,即应适用哪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或哪些国际条约、公约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确定时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应依据冲突法的规则处理。除非另有说明,本部分的意见和分析均基于相关涉外投资贸易合同的准据法为中国法的前提。

目前各国均未因疫情直接针对中国的输入性或输出性投资采取任何负面措施,而仅对中国人员或货物采取入境管制、暂停签证、检疫隔离等措施。这可能会造成与中国涉外投资项目相关的人员、物资出入境受阻,从而影响涉外投资项目的合约达成或项目执行。

常高永律师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毕业于新疆大学法学院,现为广东顺祺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