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借款合同违约金过高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7:13:1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合同法违约责任法律知识,如何判断借款合同违约金过高 借款合同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是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进行确定的,一般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就属于过高情形。

  一、如何判断借款合同违约金过高

如何判断借款合同违约金过高

  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法务吧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借款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有效期是多久

  借款合同违约金的有效期,是指诉讼时效,借款合同违约后,权利人主张违约金的时效是3年,从违约产生后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违约金的种类有哪些

  1.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固定比率,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例幅度。

  2.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数额和支付条件都是由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

  3.混合违约金。混合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了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当事人在该幅度内商定具体比率或幅度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是法定和约定相结合的违约金,也称混合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