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条文是租赁合同必不可少的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7:10:2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合同法合同知识法律知识,哪些条文是租赁合同必不可少的 租赁合同必不可少的条文是租赁物的具体信息、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基本信息、违约责任等等。如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是由双方当事人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0%计算的。

  一、哪些条文是租赁合同必不可少的

哪些条文是租赁合同必不可少的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二、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租赁合同违约金在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而是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的。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0%计算,具体可以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法务吧提醒您,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租赁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租赁合同的特征如下:

  1.租赁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无须交付标的物,故为诺成合同;承租人必须按照规定或按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故为有偿合同;出租人有将租赁物按约定交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而承租人有按约定交付租金的义务,故为双务合同。这一特征使之区别于借用合同。

  2.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的非消耗物。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因为承租人必须返还,因此只能是特定的非消耗物。

  3.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承租人并没有取得对租赁物的所有权。

  4.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引起债权法律关系,又引起物权法律关系,即一般就不动产的租赁而言,导致承租人获得物权性质的租赁权和先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