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理由可能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化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7:08:2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合同法合同效力法律知识,什么理由可能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化 可能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化的情形有: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违反了法律强制性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违背了公序良俗等。

  一、什么理由可能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化

什么理由可能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化

  1.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3.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是多少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是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法务吧提醒您,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