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应包含哪些必要条款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7:01:14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合同法合同订立法律知识,合同应包含哪些必要条款 合同应包的必要条款是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标的、数量、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等。合同的效力包括了无效合同、有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一、合同应包含哪些必要条款

合同应包含哪些必要条款

  合同应包含必要条款如下: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何者为主要办事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办事机构为次要办事机构,而以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2.标的;

  3.数量;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选择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并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二、合同的效力有几种

  合同的效力有四种。

  1.有效合同。所谓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相对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

  3.效力待定的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

  4.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

  三、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合同效力确认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务吧提醒您,超过三年的,法律不予保护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