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做司法鉴定还是工伤鉴定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6:57:5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由法务吧整理,将为您详细介绍劳动纠纷中关于工伤待遇相关内容工伤事故做司法鉴定还是工伤鉴定。遭遇工伤事故后做工伤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关于工伤事故做司法鉴定还是工伤鉴定的问题,下面由法务吧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工伤事故做司法鉴定还是工伤鉴定

一、工伤事故做司法鉴定还是工伤鉴定

1、遭遇工伤事故后做工伤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工伤职工如何做工伤鉴定

工伤职工做工伤鉴定应是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工伤认定。

1、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以及其他各种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住所地法。

3、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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