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务工费赔偿标准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6:57:52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由法务吧整理,将为您详细介绍劳动纠纷中关于工伤待遇相关内容工伤务工费赔偿标准。有固定收入的:错误劳动费=错误劳动收入(天/月/年)×错误劳动时间。注:有固定收入的,应按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错误的劳动费损失赔偿。关于受害者能否承担,是执行的问题。没有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可以证明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错误的劳动费=错误的劳动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关于工伤务工费赔偿标准的问题,下面由法务吧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工伤务工费赔偿标准

一、工伤务工费赔偿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错误劳动费=错误劳动收入(天/月/年)x错误劳动时间。注:有固定收入的,应按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错误的劳动费损失赔偿。关于受害者能否承担,是执行的问题。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受害者可以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错误的劳动费=错误的劳动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产业分类标准: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个标准。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与民诉法不同的被诉法院所在地)。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二、工伤职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

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申请时限可以话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法务吧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