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方面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6:48:4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合同法合同效力法律知识,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方面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前者是因为签订合同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原因而产生,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后者是因为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原因产生,只有撤销权人有权决定。

  一、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方面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有哪些方面

  1.产生的原因不同。

  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欺诈、胁迫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公共利益,损害第三人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

  可撤销合同中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因此撤销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常常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法律效力不完全相同。

  无效合同虽然合同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它始终无法转变为有效合同,因此也是一种绝对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并非绝对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仍然是有效的,保持着法律效力,只是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享有撤销权。

  二、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折价补偿。法务吧提醒您,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2.赔偿损失。法务吧提醒您,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有损害事实存在。

  (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

  (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3.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

  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需要返还财产,折价赔偿,损失赔偿,承担非民事性后果。由于无效合同导致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时,应该折成现金,赔偿给受损失一方。由于一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无效合同特征

  1.具有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

  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