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条约违约金一般多少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6 16:29:4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合同法合同知识法律知识,借款条约违约金一般多少 借款条约违约金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一、借款条约违约金一般多少

借款条约违约金一般多少

  借条违约金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没有统一,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视为合同违约金约定的上限,因此借条的违约金根据造成的损失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借条怎么写较好

  法务吧提醒您,一般来说,借条要写明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时长,借款用途、借款利息、借款逾期的违约责任、要是有担保人的还要写明担保的期限和责任。借款协议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借款人的名字及相关情况。

  2.借款用途。借款用途必须合法而且最好是明确写在借条中,这样避免日后出现纠纷在法院审理时还要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3.借款金额。

  4.借款利息。借款利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也可以不约定,不约定一般就认为是没有利息,注意约定的利息可以高于银行利息但是不能超过四倍,否则超出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5.借款期限。

  6.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7.保证条款。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三、借款合同未规定返还日期应如何操作

  借款合同未注明借款期限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还款期限,仍无法确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