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全
医疗服务合同的完全赔偿原则有哪些
医疗服务合同的完全赔偿原则有哪些
所谓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当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完全赔偿是对受害人的利益实行全面的、充分保护的有效措施。从公平和等价交换原则来看,由于违约当事人的违约而使受害人遭受损害,违约当事人也应以自己的财产赔偿全部损害。当然,合同法中所称的完全赔偿是指对受害人遭受的全部财产损失予以赔偿全部损害。当然,合同法中所称的完全赔偿是指对受害人遭受的全部财产损失予以赔偿,同时此种赔偿应限制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
由于损害赔偿旨在充分弥补受害人遭受的财产损失,因此赔偿的范围主要取决于财产损失的后果,而不应取决于违约方主观过错的程度。完全赔偿为违约后的损害赔偿确定了一项重要原则,也为违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确定了一个标准。从完全赔偿原则出发,许多国家的法律要求根据不同的情况,通过赔偿使受害人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或者恢复到合同如期履生的状态。损害赔偿不仅要包括受害人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还应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这些都是完全赔偿原则的具体体现。
我国法律也采纳了完全赔偿原则。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也就是指因违约所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涉外经济合同法第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损失,但是不得超晕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可见,完全赔偿原则是我国合同法中的重要规则。
可得利益的赔偿
所谓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在适当履行以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利益。也有一些学者将其称为“预期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增值利益”或“由于违约方的违约而导致受害方丧失应得收益”。可得利益具有如下特点:其一,未来性。可得利益是一种未来利益,它在违约行为发生时并没有为合同当事人所实际享有,而必须通过合同的实际履行才能得以实现。其二,期待性。可得利益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期通过合同的履行所获得的利益,是当事人在订约时能够合理预见到的利益,而可得利益的损失也是当事人能够预见到的损失。其三,尽管可得利益并非实际享有的利益,但这种利益并不是臆想的,而是有一定的现实性,即这种利益已具备实现的条件。只要合同如期履行,就会被当事人所获得,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实现这一利益作了一些准备,所以可得利益也具备了转化为现实利益的基础和条件。
所谓可得利益的损失是指违约行为的发生导致受害人丧失了合同如期履行下所能够得到的预期利益。这种损失虽然不是实际的财产损失,但它是可以得到的利益的损失,即如果没有违约行为的发生,合同当事人能够获得财产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可得利益的损失与实际损失无太大差异,它们都是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可得利益的损失与间接损失的概念是不同的,间接损失与直接损失相对应,而可得利益损失是与积极损失相对应的。一些间接损失如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是现实遭受的实际损失,但非可得利益的损失。可得利益的损失也不一定都是违约行为的间接后果,例如买方因卖方不交货而法转售,其所遭受的利润损失就是卖方违约的直接后果,很维说它只是一种间接损失。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对本文章还有什么不能够理解的,可以通过法律咨询网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他们能够直接的告诉你的答案。
- 实名认证最新2024身份证号码
- 话费违约金不交会怎样处理
- 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
-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 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
-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
- 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
- 轻伤害和解赔偿多少钱
-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具体谈谈
- 有人告我商标侵权怎么办但好多人都
-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房子就是商品房了
- 律师费太贵?2023律师收费标准正式公
- 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
- 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
- 行人全责事故怎么处理
- 宿州各区域人民法院地址及电话联系
- 社保明细查询,12333可以查询吗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计
- 特大网络赌案宣判,赌博案宣判
- 盗窃是否会转换抢劫
-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是什么?
- 抢劫是刑事违法行为吗
- 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关于召开青少年
- 中国保密在线原题
- 直系亲属房屋“自定价” 是“笋”
- 和解书和谅解书有什么区别
- 赌博使诈引发暴力索债 行为人的构
- 偷连别人家的wifi别人知道吗
- 行人因醉酒走路被车撞
- 小说侵权赔偿标准
- 10月大假期即将来到,万一加班,我们该
- 故意伤害罪轻伤算吗
- 2023交通事故责任只有强险如何赔偿
- 交通事故误工期的规定有哪些
- 夫妻如何申请人才落户
- 车祸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 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是
- 股东在公司法规定下出资需满足哪些
- 张兴华与王红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 2023年违章扣分新规定
-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和管理机制政
- 关于侵害财产所有权的投诉方法是怎
- 合同有漏洞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吗,有什
-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 街道办事处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
- 刑法第236条内容是什么内容
- 苏州的居住证和暂住证怎么申请
- 必须拘留后才可以判拒执罪吗?(拒绝
- 合同成立应符合的前提包括哪些
- 内蒙古一初中生疯狂抢劫12人获刑七
- 法人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取保候审
- 彭海涛律师: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 夫妻偿还借款案的问题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 辽宁生育津贴标准是多少?辽宁生育津
- 护照期限一般是多久 办护照签证多
- 刑法301条款到底是什么
-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是哪些方面
- 专家解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
-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返还
- 怎样有效投诉快递不送货上门
-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问题需要注意哪些
- 复杂的犯罪构成
- 如何请拆迁律师
- 张明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
- 烟台一67岁老人因车祸受伤主张误工
- 认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案件证据
- 行政拘留时间如何规定出来
- 姘戞硶鍏镐簩鎵嬫埧涔板崠鏄惁鏈
- 警惕假律师
- 抢劫罪的立案标准,抢劫罪判无期徒刑
- 离婚几年后还可以分财产吗
- 父母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存在的问题
- 无证驾驶可以只交罚款不拘留吗
- 违章逾期处理有什么后果呢
- 离婚时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
- 有公证遗嘱可代位继承吗
- 离婚后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探望权吗
- 哪些是交强险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的
- 代驾司机发生事故应该什么人承担赔
- 有一方要离婚财产用法律如何分配
- 没有赡养父母可以继承遗产吗
- 交通事故法院判决后一般保险公司赔
-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样处理
-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吗
- 人工贴的违章停车罚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的界定标准
- 电动车事故主要责任怎么赔偿对方
- 交通肇事罪侵犯第三人权益如何赔偿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应该怎样处
- 交通肇事罪批捕多久(交通肇事罪的判
- 电动车闯红灯发生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 喝酒后开车出车祸怎么判(喝酒后开
- 开车撞死了人法院会怎么判(开车撞
-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