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的劳动纠纷仲裁委不受理吗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0 17:57:2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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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的劳动纠纷仲裁委不受理吗

  劳动争议仲裁委受理的案件的前提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2条规定,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那么问题来了,梁某与餐厅的法律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怎么定义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具备下列特征,即可确定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梁某的主体资格已经因为达到退休年龄而不符合法律、法律规定,因此,梁某因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餐厅无法建立劳动关系,他们之间的争议就不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可以解决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