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0 17:45:18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解除:

(1)法定解除: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或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③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④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⑤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3)违约解除:违约情况下合同的解除,实际上也是约定解除,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即可以解除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第五百六十三条

二、承租人想违约能否解除合同

1、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

2、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有可能在与出租人未协商或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

3、这种情况属于承租人违约,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看,并不应当受到法律支持。但鉴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的长期性,在此过程中承租人可能由遇到无法预料情势变更,为体现公平原则,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酌情有必要对其解除合同请求予以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在法定或约定的条件下解除,法定解除条件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