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租赁房屋没有书面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10 17:30:27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一、民法典租赁房屋没有书面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租赁房屋没有书面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但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并不代表租赁无效,而是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房屋租赁登记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房屋租赁合同;

(2) 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 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2、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1)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2) 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3) 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六个月以上的租赁房屋没有书面合同的,其租赁是有效的,但是视为不定期租赁。六个月以内的租赁也是有效的。欢迎您在法律咨询网上向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