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父母家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5 23:50:5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下班回父母家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

网友咨询:

5月15日18时左右,孙某下班后,准备回父母家过周末,在顺道去超市买菜途中行驶至某路段处发生了交通事故,致孙某当场死亡。

经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孙某在本次事故中无责任。

孙某能否认定为工伤?

北京大显律师事务所张迪律师解答:

孙某在下班以后30分钟内,在回父母家的途中顺道买菜受到的事故伤害,且经认定孙某在事故中无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孙某符合在上下班时间受到的伤害,应该认定为工伤。

张迪律师补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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