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的,具体待遇有什么?

来源:法务吧 时间:2023-10-05 23:41:45 责编:高级律师顾问 人气:
工伤员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争议怎么办?申请工伤鉴定是否需要证人?工伤私了后能不能反悔?员工因私事外出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怎么赔?职工不缴纳社保是否影响认定工伤?员工受工伤的医疗期是多久?劳动关系不明确工伤认定怎么处理?工伤鉴定结果如果不服,可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职业病能算在工伤的范围里吗?

有时候,一起工伤事故,可能同时构成多种事故属性,工伤职工也同时具备多重身份,符合多种待遇的领取条件,这就出现了法律“竞合”。那么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的,具体待遇有什么?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的,具体待遇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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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的,具体待遇有什么?

江西仰景律师事务所阎庆律师解答:

有关工伤职工因工死亡的具体待遇: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江西仰景律师事务所阎庆律师解析: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2条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该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该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该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有的时候,职工因为工作原因而下落不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种情况下满足条件的话,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而在被宣告死亡之后,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第37条规定进行处理。由其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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